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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0商河籍教师回调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2020商河籍教师回调1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商河县关于商河籍在外人才回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商河籍在编在岗教师回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调人数及学科

  本次拟回调教师共120名(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籍贯为商河(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或者配偶在商河县工作生活的。

  (三)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取得回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商河以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事业干部身份的人员。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截止当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近三年考核有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已满但影响未消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shxjtjrsk@jn.shandong.cn。

  需提供材料:

  1.《商河籍教师回调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

  2.所报考岗位试讲视频(省外不限学段、学科)。自行录制试讲视频,时间不超过15分钟(格式为mp4、flv视频格式,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文件命名方式: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

  3.按以下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考核等次、师德表现、廉政表现、工作实绩等,加盖公章;教体局出具的同意调出、在编证明,加盖公章;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与申请表内容一致)。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学段若出现某学科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则相应递减该学科岗位数,递减的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比例较高的学科。

  (二)资格审查

  申请回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现位于省内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现行中小学(幼儿园)教材。面试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总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面试成绩的20%。试讲满分为100分。分学段、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现位于省外的考生采取网络面试(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设置特设岗位,不分学段、学科,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面试的考生,工作岗位需服从安排。

  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回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回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回调。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回调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商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若回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回调资格。

  五、其他

  (一)回调期间,有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请加入QQ工作群(811767980),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对回调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回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山东2020商河籍教师回调120人公告附件1:商河县2020年回调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2020商河籍教师回调120人公告附件2:商河籍教师回调申请表.xlsx

中共商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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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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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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