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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大学2020年海内外优秀人才招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江南大学2020年海内外优秀人才招聘

  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长三角中心城市江苏无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18个学院(部),涵盖10大学科门类;建有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以及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二级重点学科5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4个以及江苏省重点学科3个;建有国家级科研平台8个、部省级平台38个,教育部、外专局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6个。学校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教育部最新公布的第四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位列A+档,设计学位列A-档;在ESI影响评价排行榜上,农业科学、工程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6个学科进入全球前1%,其中农业科学跻身前0.4‰;在2019年《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 NEWS)发布的全球大学排行榜上,学校位居全球第740名、中国大陆第53名;在2019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中国大学评价》中,位居全国第47名。2020年,江南大学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具体内容如下: 
  一、引聘对象 
  (一)顶尖人才 
  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研究领域处于世界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战略人才;或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顶尖的学术大师、著名专家学者等。如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相当水平者,在专业领域公认取得杰出成就者。身体健康,能很好地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二)领军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学术造诣、前瞻的学术视野。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并且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攻关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青年拔尖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崭露头角,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同行专家公认的科研成果,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优秀人才 
  1. 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经历,研究成果较为突出,且在所从事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2. 海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理工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五年业绩应高于我校同学科相应岗位平均水平; 
  3. 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近五年业绩应高于我校同学科相应岗位平均水平; 
  4. 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博士后 
  1. 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 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科研实践背景,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则上应不低于学校该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的量化标准; 
  3. 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研究方向基本一致,并具有创新性; 
  4. 具备全日制进站工作条件,原则上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进入本校同学科(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江苏江南大学2020年海内外优秀人才招聘
  二、学科方向 
  见附件1:《江南大学2020年度人才需求信息》; 
  三、人才待遇 
  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学校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提供50-120万元的税前年薪,具体待遇面议;同时在科研启动经费、购房补贴与安家费、科研平台搭建、研究团队人员引进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与待遇。 
  符合条件的我校教师可以申报参选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同时,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参选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有关项目,若获评“顶尖人才团队”,可获得不低于800万元的资金支持;若获评“领军人才团队”,可获得300-500万元的资金支持;若获评“创新领军人才”,可获得30-50万元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报学校“至善系列”人才计划。此外,符合条件的我校留学归国教师可以申报参选无锡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博士后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制,各项合计约32万元/年 (含五险一金,中国籍);开题报告通过后,可享受3万元科研启动费;学校可为博士后人员提供青年教师公寓租住;博士后进站后,学校可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在站期间,博士后在我校可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可申请留校。 
  符合条件的我校博士后可以申报国家、省级博士后基金项目:若获批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可获得3-60万元不等的资金资助;若获批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可获得5-18万元不等的资金资助。 
  四、引聘程序 
  我校师资及博士后的引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接受应聘申请。 
  (一)学校师资
  1.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到学院(单位)联系人邮箱; 
  2. 学院(单位)根据人才引进工作程序进行初审、面试; 
  3. 学校定期对通过初审和面试的拟引进人员进行审议; 
  4. 学院(单位)通知学校审议通过的人员来校办理入职手续。 
  (二)学校博士后
  1.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等材料至流动站; 
  2. 流动站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向符合条件人员发面试通知; 
  3.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拟进站人员进行审批; 
  4. 流动站或拟招收单位通知审批通过的拟进站人员来校办理进站和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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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联系方式
  中国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邮编:214122; 
  学校联系人: 
  1. 人才引进与发展办公室:周春江、朱雯倩 
  电话:+86-510-85913966 传真:+86-510-85913150 
  邮箱:jnzp@jiangnan.edu.cn 
  2.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王宇灏、王 斌 
  电话:+86-510-85913512 
  邮箱:szk307@jiangn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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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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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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