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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0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2020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37人公告

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7名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6、年龄18周岁以上,大专、本科25周岁以下(1994年5月6日-2002年5月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20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等);

8、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天津市户口;

9、报考中学、中职、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非天津市户口但在天津地区高校就读的2020年毕业生也可报考(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10、天津市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 5月6日,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本市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口;

1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2、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见《 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应聘人员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津南区教育局于2020年4月20日—5月5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缴费的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笔试45元)均在网上进行,网址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1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14日17:00。

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0年5月6日至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三楼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考生在报考时,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改报:报名结束后,聘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职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

4、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笔试由津南区教育局组织,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原件审核相关信息。

(四)资格原件审核:笔试结束后,按聘用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聘用职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者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到津南区教育局会议室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1、2020年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反正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注:2020年毕业生如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如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取证的,可酌情后延。

2、往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反正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3、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6、英语等级证书根据职位要求提供,未要求英语水平的职位,可以不提供。

7、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如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如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取证的,可酌情后延。

资格原件审核合格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试讲课,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在试讲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按照试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没有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试讲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六)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每一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的详细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成绩计算与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八)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聘用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依次以试讲课、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津南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九)确定拟考察人员: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考察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十)考察:拟考察人员由区教育局会同具体招聘学校根据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一)公示:津南区教育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在同一聘用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三)聘用备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备案。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jyjjj2017@163.com

电话受理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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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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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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