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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石油化工学院招聘4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2020石油化工学院招聘49人公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现有14个教学院(系、部),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工商管理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材料与化工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本科专业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校生近7500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研究生430余人、留学生110余人。2018年,学校获批北京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14人,高级职称占56.8%,博士学位教师占56.6%。学校相继引进和培育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3人,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以及北京市长城学者、教学名师等市级人才教师百余人;拥有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13个。

学校以能源科技创新和城市安全运行为主线,主动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产业需求。现有北京市高精尖建设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5个、北京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建有首都清洁能源(油气)供应和使用安全保障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关村能源工程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

学校不断强化实践育人特色,是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和CDIO国际合作组织成员,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北京市级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6个本科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北京市特色专业、1个北京市一流建设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先后与燕山石化公司、中关村软件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等181家企事业单位共建产学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聚焦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聚焦服务北京高质量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崇尚实践、知行并重”,建设应用型学科、开展应用型创新、推广应用型成果、培养应用型人才。全力打造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时代“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的亮丽名片,向着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不断迈进。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应聘人员须为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留学回国人员及各类优秀人才,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除通识教育岗位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工程训练教学岗位外),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专业实践经历者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应聘辅导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应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各类岗位应聘条件见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一览表)。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有就业派遣资格的毕业生,2020年底前能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非京生源博士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硕士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特别优秀者可为非北京常住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2020年底前能出站并报到入职。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2020年底前能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4.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年龄要求:硕士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博士后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应聘者简历中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和工作成果等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面试人选。

3.部门考核。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给出综合成绩。如届时疫情仍不允许现场考核,将采取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

应聘管理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面试外,还需参加各部门组织的笔试考试,综合成绩中面试、笔试各占50%比重。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人数为准)。

4.素质测试。推荐人选需参加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测试,测试报告提交学校审议时参考。同时,推荐人选需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5.学校审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审议,按岗位1:1的比例推荐拟聘人选,校长办公会审批。

6.体检。拟聘人员在北京市各区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体检,需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应聘岗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2020年底前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新入职的博士(博士后)安排入住学校周转房,达到学校相应人才标准者,可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三)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级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及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等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按程序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四)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疫情期间,不便于提交的支撑材料应予以说明,并按要求补交。

(五)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投递简历时间及联系方式

1.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简历投递至各单位招聘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邮箱。

2. 相关岗位的岗位职责、学科专业要求及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单位联系人。学校招聘政策及进度安排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

3.报名最后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2020年人才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一览表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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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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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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