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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县2020招聘公立高中教师6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兴国县2020招聘公立高中教师68人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引进优秀人才,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公立高中教师教师。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语文8人、数学7人、英语(含日语、俄语)8人、政治7人、物理3人、化学6人、历史6人、地理7人、生物12人、体育2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健康1人,共68人。
  上述各学科均为县直高中教师,主要安排在县直高中。在面试之前,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在招聘总计划内对学科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生物、物理、化学、数学、地理等学科可放宽至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历。
  2.专业及岗位资格条件: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已具备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或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能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及户籍条件:户籍不限,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放宽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系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市控编”教师、“定向预备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报名,免予笔试,实行微课试讲与答辩的面试招聘办法,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有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与事项:
  考虑疫情防控因素,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考生可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发到兴国县人事考试中心邮箱(邮箱地址:xgxrcjlzx@163.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待确定面试时间后提前一天(另行通知)进行报名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
  (2)现场报名审查须提供材料:
  ①学位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历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至2020年8月);
  ②身份证;
  ③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④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
  以上①~③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经招聘会现场初审,并已与县教科体局签订《招聘意向协议》的相关毕业生,可直接在面试前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时间与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后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微课试讲与答辩的形式,微课试讲10分钟以内(试讲准备时间为15分钟)、答辩6分钟以内;微课试讲为我县现行使用的高中课本内容,答辩为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法及教师职业相关内容(共3个问题)。微课试讲成绩70分,答辩成绩30分,总分100分。
  3.录取聘用办法
  (1)录取人员的确定
  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分情况下,按学历较高者、微课试讲成绩较高的顺序优先录取。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分情况下,按微课试讲成绩较高的优先)。聘用时间自择岗报到之日开始(2020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0年9月开始,未办理录用手续前,由学校安排工作,工资由县财政按临时教师工资发放,由学校负担的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相同)。
  (2)录取岗位确定
  拟录用人员实行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择岗。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录取聘用人员为编内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我县“人才新政35条”相关优惠政策、《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  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7-5315118。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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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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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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