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曹县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曹县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人员仅限以下人员应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9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到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已在曹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曹县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及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5日0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4月25日10: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caoxian.gov.cn/ (曹县人民政府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4月25日11:00—4月29 日14:00。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0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29日16:00前及时与曹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39803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

  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20年4月28日 (8:30-12:00, 14:00-17:30)到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403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增加到相应职位(见岗位计划表)。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aoxian.gov.cn/)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书、有户籍限制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综合类笔试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

  2、卫生类笔试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笔试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后,提前在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aoxian.gov.cn/)予以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可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综合类、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育类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由中共曹县县委组织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70分掌握(含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等额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书面报告,签署意见,报中共曹县县委组织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中共曹县县委组织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曹县公立医院拟聘用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具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aoxi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考试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山东曹县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2020年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曹县县乡事业单位).xlsx

  山东曹县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2020年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曹县技工学校).xlsx

  山东曹县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2020年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曹县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xlsx

  山东曹县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2020年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曹县乡镇卫生院).xlsx

  山东曹县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2020年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曹县备案制公立医院).xlsx

  山东曹县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2020年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中共曹县县委组织部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语委办《关于加强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普通话测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30日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或超出报考人数上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济南校区:2024年6月16日,实验楼计算机实验室105、107。

泰安校区:2024年6月22日,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2-17。

三、报名注意事项:

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报名。

1.首次登录,需要先进行注册,再填写报名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

2.在“报名入口”中选择“山东”,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注意,必须选择“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6月16日考点为济南校区,6月22日考点为泰安校区。每校区设置两个考场,仅在一个考场报名成功即可。请选择合适校区)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名页面。

3. 登录成功后,进入“完善个人信息”界面,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注意:“从事职业”一项选择“在校学生——本科生——非师范类——其他”。

4.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点击“浏览”上传证件照。照片为本人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彩色,背景必须为白色,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为390像素×567像素(或两寸照片),大小在 1M 以内。

5.网上缴费:核对考生信息后进入在线缴费。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规定,在校学生减半收取,即在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标准为25元/人次。

6. 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因提交信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无法通过审核者,不予安排测试。

7.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前准备事项:

本次测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请各位考生注意识别。仔细阅读学习附件1。

温馨提示:2023年6月份普通话考试证书领取地点。

济南校区:图书馆北区556房间

泰安校区:行政办公楼324房间。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25JJ),决定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但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线上报名。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须在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2:00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jjjwrsk206@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设置两个时间段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含线上报名考生与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一:2024年5月25日9:00—12:00,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二:2024年5月28日14:00—17:00,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A2栋,乘坐7号、8号、9号电梯到5楼533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3);2.本人身份证;3.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5.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提交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6.招聘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等材料。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有线上报名、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带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面向江津籍考生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6月8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服务6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6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区教委,023-47264946、47545511;区人力社保局,023-47272805、47522709。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报名登记表.xls

海南澄迈县招才引智活动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澄迈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非定向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周岁(2006年5月27日)以上,30周岁(1994年5月27日)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6.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7.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特岗教师,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8.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定向招聘岗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为18周岁(2006年5月27日)以上,40周岁(1984年5月27日)以下;

5.驻澄部队按规定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经澄迈县人民武装部审核身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统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0日16:00截止。

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6495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616550

报名咨询电话:0898-67620580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4年5月30日16: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5月30日16: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 5月30日16:00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2024年澄迈县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

4.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本人免冠一寸照;

8.报考承诺书(附件2);

9.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编人员提供);

10.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4);

11.澄迈县人民武装部身份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提供)。

(三)网上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打印准考证公告,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不低于该学科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平均分方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八)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九)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本县户籍或生源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方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二)聘用和办理入编手续。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相对应的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入编后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期限内,必须在澄迈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澄迈教育系统。

四、纪律监督

(一)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点击查看>>>

1:2024年澄迈县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考承诺书

3:同意报考证明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5.招聘岗位表

澄迈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广东东莞市2024年第6期普通话水平测试6月18日、19日报名

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要求,市语委办计划开展2024年第6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报名时间为6月18日、19日。跟教育君一起看详情~

一、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使用电话号码实名注册,不得由他人代注册及报名

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绑定一个电话号码。所有考试信息和电子准考证都将以短信的方式推送到考生注册的电话号码,由他人代报名将无法接收和查询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务必在报名前两天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考。

所有报考名额均面向社会开放,不存在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报考事宜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报名”“集体报名”的情况。谨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委托他人代报名,以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将不得修改或取消

考生注册时须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在报名前仍可自行修改。考生自行选择考试日期,一旦报名成功,所有信息(含考试日期)将被锁定,无法更改及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需等待所选考试日期的测试任务结束后,方可再次报名。

(三)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者,将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相片)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的考生,将不得参加考试,且不予退费。考试当天将现场采集考生相片(白底,请考生避免穿白色上衣),并用于印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报考对象

不限户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在境内生活、工作或学习满三个月。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http://pth.dgjy.net/pthtest或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报名。在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菜单—便民服务—普通话报名,选择对应的测试时间及场次报名。

或登录网址:http://pth.dgjy.net/pthtest—登录—考试报名,选择对应的测试时间及场次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方可报名,具体时间见本文第二条。考生须等上一次测试成绩公布后才可再次报名,不得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重复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记录,不予安排考试且不予退费。

(六)考前3天查阅电子准考证

考试当天的具体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可更改。请考前3天查询本人电子准考证信息。

二、报名与考试日期

批次

报名时间

测试时间

领证时间

第6期

6月18日10:00—19日17:00

(人数限制1000人额满即止)

7月6日—7日

(随机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9月10—11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具体时间以系统公告和公众号推文为准)

温馨提示:2024年第7期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10:00—7月10日17:00,人数限制1000人

注:

1.东莞市普通话测试站主要面向社会考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如有在莞就学的学生考生,需向学校反馈考试需求,由学校联系测试站统一组织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25元/人次。

2.如遇突发疫情或恶劣天气影响(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消息为准),相应考试场次将作缓考处理。

3.考试当天的具体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可更改。请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三、成绩与证书

(一) 成绩一般在完成测试后30个工作日发布,逢节假日顺延。

(二)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1.电子证书:成绩发布后约10天生成。

查询方式: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我的证照(关联)”——“文化教育”——“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输入相关资料查看电子版证书。

2.纸质证书:现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时间较长,需要40天左右。测试站收到国家下发的证书后,领证通知将在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发布,请本人或他人持相关有效证件来测试站领取。

四、考场地址

东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育兴路132号普通话测试站2层)

距离测试站最近公交站:教育信息中心站

五、常见问题

问:证件照的要求是什么?

答:(1)电子版证件照应该在有证件照资质的照相馆摄制。

(2)应提供近半年的照片。

问:我收到短信要求修改报名资料,应该去哪个模块修改呢?

答:个别考生因提交证件资料不合格,经审核后要求修改或重新提交。收到相关信息后,考生登录系统点击考试报名,根据短信要求重新提交合格的证件资料,最后点击修改资料完成修改。

问:我有多少次修改资料的机会呢?

答:两次。

六、测试流程

七、违规处理方式

1.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

2.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1.东莞市普通话测试站咨询电话:0769—22113665转0

2.东莞市普通话测试收费监管投诉电话:0769—23126171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7号),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河西区教育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2024年河西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0名。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人员。具体参见《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本方案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方案中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任教经历人员,年龄在各岗位原有年龄要求基础上放宽5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5.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时,年龄在各岗位原有年龄要求基础上放宽5岁,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或未在目录中专业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三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类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且符合本科年龄要求,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9.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0.报考财务岗位的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1.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证书。

1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环节提供,非应届毕业生需在报考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其他证书需在报考前取得。

13.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4.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9.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2.现为河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河西区人力社保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网上发布。考生从2024年5月20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16:00至2024年5月30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4年5月25日16:00至2024年5月31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5日16:00至2024年6月1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6月4日9: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市级考试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教师岗位90元,其他岗位45元;面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1.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至6月16日9:00。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的文件要求,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报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25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2)组织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保健医生、财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面试在区人力社保局监督下,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音乐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模拟授课过程中,要有教材歌曲完整作品自弹自唱展示,还要有不超过5分钟的个人才艺(第二乐器或舞蹈)展示,第二乐器请自备(第二乐器不得为电子乐器)。

体育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美术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展示内容为命题绘画,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

3.计分

(1)笔试: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非教师岗位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非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选岗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选岗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之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选岗

面试结束后,区教育局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拟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进行选岗。在保证区域教育均衡的前提下,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各学科实际需求,按照“区管校聘”形式统筹进行安排,拟聘人员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分配。

(五)体检和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单位组织选岗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相关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递补人员。

区教育局对选岗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递补人员。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拟聘用教职员工将会进行准入查询工作。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

公示前再次核实各类证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通过验证的报考人员,河西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后将《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8261420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833267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