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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0雨花区招聘教师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2020雨花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人才兴教战略,实施名师工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殊人才和名优骨干教师80名,其中特殊人才13名(含幼儿园3名),名优骨干教师67名(含幼儿园教师7名、小学教师32名、初中教师28名)。

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工作在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选聘岗位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有5年及以上(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前)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1.特殊人才(无学科要求)

①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劳动模范教师;

②近五年内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首席名师;

③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中小幼)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省及以上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

④从事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管理工作累计五年及以上、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者,且近五年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校长(书记)、名校长(书记)、优秀校长(书记)、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⑤从事幼儿园园长管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工作实绩突出,且近五年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园长、名园长、优秀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学前教育先进个人。

特殊人才享受以下政策:①免试教;②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应聘成功者,若配偶为在编在职教师且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的,在政策范围内,统筹给予安排,办理调动手续。

2.名优骨干教师

①近五年内由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②近五年内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师;

③具备五年及以上中层管理(限教育主任、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务主任、大队辅导员、幼儿园教保主任,均要求正职,可累计)工作经验;

④具备五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且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个人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 “优秀班主任”;

⑤湖南省第一、二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⑥近五年内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⑦近五年内带队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或体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团体前三及以上名次并被评为优秀教练员(限田径类);

⑧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者(限田径类);

⑨近五年指导学生的发明作品在地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者在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中评为铜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老师(限报科学岗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中小学岗位人员的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专业需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其中英语、音乐、体育(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者除外)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报考幼儿园岗位人员的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学段)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专业需与所报考的学科(学段)相符。

4.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幼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报考幼儿园特殊人才岗位的需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园长上岗培训证)或国培计划培训颁发的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6.年龄要求:中小学特殊人才年龄45岁以下(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幼儿园特殊人才年龄40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均可放宽至48岁以下(197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中小学名优骨干教师年龄42岁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以名优骨干教师资历第③项、第⑧项报考者以及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年龄为35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20年4月20日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hua.gov.cn)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9:00至2020年4月30日17:00。

2.报名网址:jszp.hyzjsoft.com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报名入口。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聘条件以选聘公告为准。

4.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岗位的相关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①两寸免冠近照;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的证书);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⑥普通话证;⑦幼教管理人员需提交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园长上岗培训证)或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⑧任教(工作)经历证明(可使用附件模板或提供《聘用合同》或年度考核表或社保证明);⑨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师”,则上传优秀教师证书和认定文件;符合特殊人才资历第④、⑤项和名优骨干教师资历第③项的则提供任命文或聘书)。要求上传的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

(3)“近五年”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止报名之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5.资格初审及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0年4月28日9:00至2020年4月30日17:00间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有效信息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选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现场资格复审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

2.要求:当场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等原件,并提交一本详细的参选资料(含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近五年区县(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件证书的复印件)。

3.每个聘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

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聘计划。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

2.面试采取答辩和试教(面谈)的方式进行。

(1)特殊人才:答辩+面谈;

(2)名优骨干:答辩(含音乐、体育、幼儿园岗位专业测试)+试教;

3.答辩

答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答辩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试教(面谈)人员。

4.试教(面谈)

(1)中小学试教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40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幼儿园试教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30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2)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1.特殊人才总成绩=答辩得分×50%+面谈得分×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名优骨干教师总成绩=答辩得分×40%+试教得分×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特殊人才类的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最高荣誉等级排序确定,名优骨干类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

6.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选聘岗位空缺。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受疫情影响,本次选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6.本公告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5880212 0731-85880353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1-85881033

 

任教工作经历证明.doc

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公开选聘岗位.docx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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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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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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