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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东方双语学校2020教师招聘116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保定东方双语学校2020教师招聘116名公告

  保定东方双语学校是一所集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为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民办寄宿制学校。学校创建于1996年,总投资3亿元,占地180亩,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00余人,在校学生逾5000人,是保定市唯一一所“全国优秀民办中小学”,在2016—2017年度保定1534所民办学校年检中,被评为市级“民办教育名校”第一名。

  招聘岗位:

保定东方双语学校2020教师招聘116名公告0

  ●领先薪酬年薪6-12万。

  ●完善的涨薪机制,保定市教育行业内薪酬水平绝对领先,连续四年调薪,2020年将继续调薪。

  ●周末双休,高薪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五险一金。

  ●教职工子女在我校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均享有高额减免政策,解除孩子上学的后顾之忧。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有班主任工作经验或有带毕业班经验优先考虑。

  应聘方式:

  15100250026(同微信)房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482125129@qq.com、咨询电话:3356230

  地址:保定市东二环路中段166号(客运中心站北行50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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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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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2024年第6期普通话水平测试6月18日、19日报名

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要求,市语委办计划开展2024年第6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报名时间为6月18日、19日。跟教育君一起看详情~

一、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使用电话号码实名注册,不得由他人代注册及报名

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绑定一个电话号码。所有考试信息和电子准考证都将以短信的方式推送到考生注册的电话号码,由他人代报名将无法接收和查询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务必在报名前两天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考。

所有报考名额均面向社会开放,不存在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报考事宜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报名”“集体报名”的情况。谨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委托他人代报名,以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将不得修改或取消

考生注册时须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在报名前仍可自行修改。考生自行选择考试日期,一旦报名成功,所有信息(含考试日期)将被锁定,无法更改及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需等待所选考试日期的测试任务结束后,方可再次报名。

(三)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者,将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相片)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的考生,将不得参加考试,且不予退费。考试当天将现场采集考生相片(白底,请考生避免穿白色上衣),并用于印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报考对象

不限户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在境内生活、工作或学习满三个月。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http://pth.dgjy.net/pthtest或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报名。在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菜单—便民服务—普通话报名,选择对应的测试时间及场次报名。

或登录网址:http://pth.dgjy.net/pthtest—登录—考试报名,选择对应的测试时间及场次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方可报名,具体时间见本文第二条。考生须等上一次测试成绩公布后才可再次报名,不得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重复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记录,不予安排考试且不予退费。

(六)考前3天查阅电子准考证

考试当天的具体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可更改。请考前3天查询本人电子准考证信息。

二、报名与考试日期

批次

报名时间

测试时间

领证时间

第6期

6月18日10:00—19日17:00

(人数限制1000人额满即止)

7月6日—7日

(随机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9月10—11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具体时间以系统公告和公众号推文为准)

温馨提示:2024年第7期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10:00—7月10日17:00,人数限制1000人

注:

1.东莞市普通话测试站主要面向社会考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如有在莞就学的学生考生,需向学校反馈考试需求,由学校联系测试站统一组织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25元/人次。

2.如遇突发疫情或恶劣天气影响(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消息为准),相应考试场次将作缓考处理。

3.考试当天的具体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可更改。请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三、成绩与证书

(一) 成绩一般在完成测试后30个工作日发布,逢节假日顺延。

(二)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1.电子证书:成绩发布后约10天生成。

查询方式: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我的证照(关联)”——“文化教育”——“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输入相关资料查看电子版证书。

2.纸质证书:现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时间较长,需要40天左右。测试站收到国家下发的证书后,领证通知将在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发布,请本人或他人持相关有效证件来测试站领取。

四、考场地址

东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育兴路132号普通话测试站2层)

距离测试站最近公交站:教育信息中心站

五、常见问题

问:证件照的要求是什么?

答:(1)电子版证件照应该在有证件照资质的照相馆摄制。

(2)应提供近半年的照片。

问:我收到短信要求修改报名资料,应该去哪个模块修改呢?

答:个别考生因提交证件资料不合格,经审核后要求修改或重新提交。收到相关信息后,考生登录系统点击考试报名,根据短信要求重新提交合格的证件资料,最后点击修改资料完成修改。

问:我有多少次修改资料的机会呢?

答:两次。

六、测试流程

七、违规处理方式

1.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

2.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1.东莞市普通话测试站咨询电话:0769—22113665转0

2.东莞市普通话测试收费监管投诉电话:0769—23126171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7号),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河西区教育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2024年河西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0名。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人员。具体参见《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本方案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方案中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任教经历人员,年龄在各岗位原有年龄要求基础上放宽5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5.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时,年龄在各岗位原有年龄要求基础上放宽5岁,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或未在目录中专业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三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类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且符合本科年龄要求,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9.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0.报考财务岗位的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1.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证书。

1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环节提供,非应届毕业生需在报考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其他证书需在报考前取得。

13.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4.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9.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2.现为河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河西区人力社保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网上发布。考生从2024年5月20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16:00至2024年5月30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4年5月25日16:00至2024年5月31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5日16:00至2024年6月1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6月4日9: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市级考试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教师岗位90元,其他岗位45元;面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1.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至6月16日9:00。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的文件要求,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报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25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2)组织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保健医生、财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面试在区人力社保局监督下,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音乐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模拟授课过程中,要有教材歌曲完整作品自弹自唱展示,还要有不超过5分钟的个人才艺(第二乐器或舞蹈)展示,第二乐器请自备(第二乐器不得为电子乐器)。

体育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美术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展示内容为命题绘画,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

3.计分

(1)笔试: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非教师岗位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非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选岗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选岗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之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选岗

面试结束后,区教育局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拟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进行选岗。在保证区域教育均衡的前提下,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各学科实际需求,按照“区管校聘”形式统筹进行安排,拟聘人员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分配。

(五)体检和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单位组织选岗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相关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递补人员。

区教育局对选岗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递补人员。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拟聘用教职员工将会进行准入查询工作。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

公示前再次核实各类证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通过验证的报考人员,河西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后将《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8261420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833267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山东东营市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将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专题专栏>热点专题>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可点击网站首页飘窗进入)>教育类)报名。

教育类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lijin.gov.cn/col/col85345/index.html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27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招聘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请在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或提报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无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关注取消计划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31日9:00-6月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聘人数4-5人的,入围面试人选15人;招聘6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重点考察学科专业素养和专业工作能力。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时间、缴费等具体详情见面试通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增加复试的方式确定,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增加复试的方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放弃选岗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利津县永利小学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东营市化工学校招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县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编办字〔2018〕17号)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利人社发〔2018〕6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5629919

(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利津县城凤凰大道58号

附件1: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附件2: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pdf

 

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7日

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中学2024年上半年 考核招聘学科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结合工作需要,内江市第六中学拟考核招聘13名学科教师、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岗位设置

  1. 单位性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 岗位设置

⑴教师岗位: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3名,化学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

⑵工作人员岗位:德育工作员2名,档案管理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2.或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观念正确,热爱教育工作。

5.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条件。

7.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岗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须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教师岗位须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副高级及以上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和内江六中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4日9:00—2024年6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2)登录内江六中官网(http://www.njlz.net/),在官网首页界面扫描《内江六中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学科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窗口》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

  1. 资格审核

(1)在线资格初审

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结果于6月12日前通知到报名者本人。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7:30—8:30。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硕学历证、本硕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在职教师提供)等证书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核工作。

(三)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含笔试考核、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1.笔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

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兴隆校区指定考点

2.面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下午。

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兴隆校区指定考点

备注: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考核总分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内江市第六中学、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考核单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及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岗位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聘用工作要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第六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76304(童老师)

          0832—2272181(吴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76105(驻内江六中纪检监察组)

              0832—2036663(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委)

 

                              

                           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中学

                               2024年5月20日

四川省内江市第二中学 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第二中学拟考核招聘10名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岗位名额: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地理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核招聘对象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和应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心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工作。

5.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岗位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应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往届硕士研究生,须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须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6.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和内江二中微信公众号发布考核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 6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2)登录网址 https://www.wjx.cn/vm/QHadVIy.aspx进入报名系统。

3.资格审核

(1)在线资格初审

由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结果于6月6日内通知到报名者本人。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7:30-8:30。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招聘考核工作。(补充说明: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含笔试考核、面试考核)。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竞争态势方可开考,未形成竞争取消招聘岗位。

1.笔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

地点:内江二中校内指定考点。

2.面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下午。

地点:内江二中校内指定考点。

备注:(1)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超过4: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2)根据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考核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3)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四)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内江市第二中学、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如系在编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编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四川省内江市第二中学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核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核招聘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内江市第二中学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103967(李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101726(驻内江二中纪检监察组)

0832—2036663(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  

 

                            四川省内江市第二中学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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