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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2020上半年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舟山市2020上半年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新城区域学前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幼儿教育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学位

要求

户籍

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

要求

市直属公办幼儿园

幼儿教育教师

1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

不限

198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学前

教育

具有3年及以上二级幼儿园任教经历的,学历可放宽到本科(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前教育专业)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履行教师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要求等条件;

  (四)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0年4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屠老师、黄老师。

  (二)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及各类获奖的荣誉证书。学历放宽人员还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任教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和任教幼儿园等级证明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照,Word版本,表格后第二页附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的照片格式,材料以一个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507414982@qq.com(Word文档和邮件的名称统一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情况将通过邮箱进行回复,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22日下午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在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必备的技能、技巧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测试分规定项目(60分)和自选项目(40分),其中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各占规定项目成绩的50%;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3、说课:根据指定教材,备课45分钟,说课10分钟。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说课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合成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说课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说课成绩还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附件: 浙江舟山市2020上半年招聘幼儿教师公告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舟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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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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