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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师范学院2020招聘60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绵阳师范学院2020招聘60名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报考者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5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4月30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原从事教师职业的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要求

  详见《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5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4日。报考者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向我校招聘报名专用邮箱投递《报考信息表》(附件2,填表时请认真阅读表后注意事项,并在表后附件中按要求插入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专用邮箱:mtczkbm@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编码+姓名”。《报考信息表》电子文档以“报考信息表+岗位编码+姓名+专业”命名。

  2020年4月20日之前及2020年5月4日以后向招聘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或《报考信息表》的,均不属于本次招聘的范围。

  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后,会收到我校回复邮件,如在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0816-2579573。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于2020年4月20日至5月5日按照《报考信息表》所载明的相关事项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具备参加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即为该岗位当次招聘的有效报考人数,有效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按规定予以调减,学校于2020年5月5日17:00前在学校官方网站和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和调减岗位。

   2.资格复审。拟聘人员到校报到时,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公告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由此空缺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原件(须加盖公章)1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学习、工作、日常等表现情况;

  2)有无违纪违规情况;

  3)有无参加邪教组织情况;

  4)有无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5)其他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6)最终结论性意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考试

  采取线上视频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考核范围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考核范围包括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职业技能(板书、普通话等)等方面。

  (二)面试时间和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线上面试平台及使用方法、面试程序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学校于2020年5月5日17:00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面试通知书》投递至考生报名邮箱。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线上面试平台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成绩及亮分方式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2.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绵阳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和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五、成绩排名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邮寄至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邮寄要求、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绵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在绵阳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和人事处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方式。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学校最终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通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的方式报到及签订非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实行非事业编制聘用制管理,由学校安排相关工作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到指定单位完成报到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面试和工作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学校在绵阳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和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邮编:621006

  学校网址:www.mnu.cn ,人事处网址:rsc.mnu.cn

  咨询电话:0816-2579573,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绵阳师范学院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5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报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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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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