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西安2020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聘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西安2020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聘18人公告

为促进高新区公办学校、学前教育事业高起点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公办小学校长2名、副校长3名、公办高中副校长2名和公办幼儿园园长6名、副园长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教。

(二)资格条件

1.应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岗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应聘高级中学副校长,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应聘校长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副校长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市、区(县)名师、名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4)应聘校长岗位,应任校长或任副校长2年以上,应聘副校长岗位,应任副校长或任学校中层正职3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应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岗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应聘园长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副园长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省市优质示范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幼儿园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园长等相关荣誉称号,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4)应聘园长岗位,应任园长或任副园长2年以上;应聘副园长岗位,应任副园长或任幼儿园中层3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第一轮面试、第二轮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dz.xa.gov.cn)、陕西公共招聘网(http://www.snjob.gov.cn)、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丝路人才网(www.xaslrc.com)等平台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16:00至2020年4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23日16:00至2020年4月30日18:00。

2.报名要求:将以下材料电子版(PDF、照片或图片格式,须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文件名称与内容相符)添加到同一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统一规范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例如“校长+张三+13800000000”)材料发送至邮箱yzhro_05@163.com。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材料:

(1)登陆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4DMEvvpmePjLAUPE08aaQ

提取码:sdi2(或公告尾页扫描小程序二维码),下载《西安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报名登记表》或《西安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证书原件电子版;

(5)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名师、名校长、优秀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证书原件电子版;

(6)现任职务任命(聘任)文件或聘书、合同及等相关资料原件电子版;

(7)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或离职证明原件电子版。

4.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6日9:00-18:00。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获得荣誉须提供证书或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

(6)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或业绩的相关资料(如工作证明、合同、业绩成果、离职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7)现任职务任命(聘任)文件或聘书、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8)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

(9)招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资格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dz.xa.gov.cn)查看面试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dz.xa.gov.cn)查看体检、考察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dz.xa.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自愿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按照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3.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执行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薪酬标准。

2.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人才类别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29-6271262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西安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聘岗位及人数.docx

报名表下载二维码.docx

2020年4月2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