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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涿鹿县2020选聘高中教师2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张家口涿鹿县2020选聘高中教师20名公告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迅速,高考成绩逐年攀升,教育教学成绩稳居全市前列。涿鹿中学发展成为省级示范性高中,职教中心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层次规格,以适应新高考改革,培养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确保涿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服务县域经济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依据《涿鹿县关于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学校布局调整等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暂行)》(涿办文[2018]45号)等文件精神,拟选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实我县高中学校教师队伍,根据学校发展需求,计划为涿鹿中学、职教中心分别选聘所需高层次人才各10名。具体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
  为涿鹿中学、职教中心分别选聘所需高层次人才各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选聘对象
  (一)全日制一本师范院校或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仅限职教中心选聘)毕业生。一本师范院校为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
  (二)非师范双一流大学毕业生。
  (三)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选聘条件
  (一)学历为一本及以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为二本及以上),2019届、2020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新闻写作专业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及以上。
  (四)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身体健康,适合教师工作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确定选聘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人才网发布选聘公告。
  2020年5月开始,与有关院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开始接收应聘者的求职简历,赴相关院校进行宣传、选聘,也可根据报名情况集中到我县进行选聘。
   (二)资格审查
  1.证书审查
  交验相关证书原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2.大学学习情况审核
  参看学生在大学、研究生期间的专业成绩、获奖情况,是否为党员、学生干部等。
  (三)面试
  由教体局、人社局、相关学校组成选聘小组,组织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学生现场抽题,根据要求作答,评委老师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四)试讲
  依据面试者的成绩,以选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由评委老师组织进行试讲,试讲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依据分数排序,根据选聘岗位人数确定入选名单。
  (五)体检
  根据入选名单,到县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周六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选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列入县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选聘资格,以确保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020年涿鹿中学、职教中心公开选聘高级人才岗位表

选聘单位 单位性质 选聘岗位 选聘数量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条件
会计 2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为二本及以上) 所学专业相近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新闻写作专业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及以上
 
电子
商务
1
机械 1
新闻
写作
1
汽修 1
计算机 1
艺术设计 1
音乐 1
美术 1
涿 鹿 中 学
政治 2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 所学专业相近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
 
地理 2
历史 2
物理 1
数学 1
生物 1
英语 1
报名联系电话:涿鹿中学,闫校长15933031935或15631347183
职教中心,李校长15930315645
教 体 局,03137615525
涿鹿县教育和体育局     涿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涿鹿县委编办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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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涿鹿县2020选聘高中教师2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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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和复核公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在该网站“考生服务”-“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17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考区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复核申请(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完整提交面试结果复核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点名称、报考学段、报考学科、考试时段、复核原因、电子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提供的信息存在差错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责任自负。各考区受理复核申请后,将于2026年1月17日后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面试成绩复核仅对原始评分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核对。

        各考区面试结果复核联系方式见下表:

        面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的具体要求,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附件: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单

山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发布通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00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山西省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访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https://ops.hycj.jrycn.cn/f/sxbsfh)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复核面试结果,其他方式申请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考生可于2026年1月23日至1月27日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工作通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2026年1月9日开始。

  此次笔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省报名公告

  教育部考试院

  2026年1月4日

广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10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以下简称“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仅核查面试登记分数是否准确,不提供评分细则,不予重评,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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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65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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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在校学籍证明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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