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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阳区2020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富阳区2020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16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见下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1

银湖街道受降幼儿园

3

2

春建乡中心幼儿园

1

3

胥口镇中心幼儿园

2

4

上官乡中心幼儿园

1

5

渔山乡中心幼儿园

3

6

湖源乡中心幼儿园

1

7

万市镇中心幼儿园

2

8

洞桥镇中心幼儿园

3

合计

16

  1. 招聘条件和要求

  1. 具有浙江省户籍。直系亲属或配偶有一方在富阳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户籍不限。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7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及以上的;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受过党纪处分的;或有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

  2. 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以及其他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

  3. 带头或参与上访、越级上访,或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4. 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 考虑到本次招聘处在疫情防控期间,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 上午8:30  –  2020年5月2日下午17:30,过期不再进行补报。

  3. 报名需提供材料:

  《杭州市富阳区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作证材料

  已经在本区公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 报名方式:

  方法一,将报名表电子表和佐证材料拍成照片打包成个人电子档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联系人指定邮箱。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手机号码

邮箱

1

银湖街道受降幼儿园

朱林凤

13735583284

2273508296@qq.com

2

春建乡中心幼儿园

方燕萍

13065727228

1534005073@qq.com

3

胥口镇中心幼儿园

陈琳

13867195824

1506112556@qq.com

4

上官乡中心幼儿园

汪慧儿

13868142176

494056566@qq.com

5

渔山乡中心幼儿园

何燕飞

13777568886

2499423334@qq.com

6

湖源乡中心幼儿园

盛洪英      

15868875493

 385184989@qq.com

7

万市镇中心幼儿园

王伟群

13968177864

453289490@qq.com

8

洞桥镇中心幼儿园

骆方玲

13567129723

771200250@qq.com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通过大数据平台对报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纲要》《指南》,学前儿童教育学、心理学的运用,“领域教学知识”(英文简称PCK)等方面,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两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特长展示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 笔试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 根据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参照事业人员招考标准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不宜聘用的,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阳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富编〔2017〕37号)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年内聘用人员离职,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71- 61700991  

  监督投诉电话:0571-63326720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杭州市富阳区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

状况

 

户籍

所在地

 

毕业学校

及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荣誉级其他奖项

 

教师资格证及学科

 

普通话登级

 

学习经历

(从高中起)

 

工作经历

 

特长

 

 

初步意向

 

本人认可招聘公告各项内容,承诺本表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签名: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符符合条件,同意报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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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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