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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市2020教师招聘9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武威市2020教师招聘97人公告

  根据武威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向全国引进教育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往届毕业生,共97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及人数详见《武威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

  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毕业院校和岗位需求条件限制,对特别紧缺或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武威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持国外学历学位参加应聘的,其毕业院校需位列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高校。

  (六)非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七)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三、引进方式

  采取专场招聘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证件资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引才工作人员依据引才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邮件统一反馈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25日20时截止。

  2.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武威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与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报名要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岗位+姓名”。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要件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相关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按照模板签写承诺书报名);应聘人员为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要件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按照模板签写承诺书报名),已就业往届毕业生还须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函。②凡因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要件不齐全,造成报名提交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③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承诺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承诺书。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依据《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甘人社通〔2015〕321号)等专业参考目录和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说课的方式进行,由面试考官小组现场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等。

  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3:1的,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计划;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进行面试。面试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成绩达不到85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拟聘签约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和招聘岗位人数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

  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因个人原因不愿签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取消签约,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现场依次递补签约,面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若确定的聘用对象因未通过资格复审、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不能到岗,则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得分在8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签订承诺书报名并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到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

  (二)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

  (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工作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分别发放0.5万元、0.8万元、1万元的工作补贴。

  (五)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引进后首次评聘职称在限额不足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当年引进时已婚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单位工作。

  (七)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并在武威市政府网站、武威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同时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

  报名邮箱:wwsjyjyc@163.com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935-2212867

  闫老师  13993553516

  蔺老师  15193528003

  孙老师  13679369223

 

  附件:1.武威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

     2.武威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3.承诺书模板

 

                   

                              

武威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根据武威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向全国引进教育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往届毕业生,共97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及人数详见《武威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

  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毕业院校和岗位需求条件限制,对特别紧缺或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武威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持国外学历学位参加应聘的,其毕业院校需位列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高校。

  (六)非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七)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三、引进方式

  采取专场招聘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证件资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引才工作人员依据引才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邮件统一反馈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25日20时截止。

  2.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武威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与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报名要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岗位+姓名”。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要件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相关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按照模板签写承诺书报名);应聘人员为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要件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按照模板签写承诺书报名),已就业往届毕业生还须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函。②凡因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要件不齐全,造成报名提交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③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承诺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承诺书。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依据《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甘人社通〔2015〕321号)等专业参考目录和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说课的方式进行,由面试考官小组现场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等。

  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3:1的,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计划;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进行面试。面试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成绩达不到85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拟聘签约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和招聘岗位人数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

  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因个人原因不愿签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取消签约,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现场依次递补签约,面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若确定的聘用对象因未通过资格复审、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不能到岗,则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得分在8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签订承诺书报名并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到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

  (二)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

  (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工作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分别发放0.5万元、0.8万元、1万元的工作补贴。

  (五)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引进后首次评聘职称在限额不足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当年引进时已婚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单位工作。

  (七)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并在武威市政府网站、武威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同时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

  报名邮箱:wwsjyjyc@163.com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935-2212867

  闫老师  13993553516

  蔺老师  15193528003

  孙老师  13679369223

  附件:1.武威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xls

  2.武威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3.承诺书模板.doc

武威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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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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