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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学院2020年招聘高层次人才26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宜宾学院2020年招聘高层次人才267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宜宾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是一所环境幽美、底蕴丰厚的四川省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1978年发轫于四川李庄,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组建而成。2006年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建校40余年来,荣膺了“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造林绿化400佳单位”、“四川省园林式院校”、“四川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学校现有16个学部(院),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65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教育。

四川宜宾学院2020年招聘高层次人才267人公告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4人,其中高级职称368人,博士、硕士850人;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9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4人,宜宾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40余人。另聘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校外专家教授220余人。  

  学校着力提升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建有院士工作站、诺贝尔奖工作站;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共建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固态发酵资源利用等4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香料植物开发与利用、农村社区治理研究中心等11个市厅级科研创新平台;建有省厅级科研创新团队9个;成立了南亚东南亚、三江人工智能研究院,建成新材料、电子测试等4个产业技术研究院。近五年,教职工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500余篇(部),主持国家级项目20多项,获省部级成果奖20余项。多项研究成果在企业中转化应用,并产生近十亿元的经济效益。

四川宜宾学院2020年招聘高层次人才267人公告

  学校致力于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全方位提升学生创新和应用素养。学校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1个,省级应用示范专业6个,省级一流4个,10门省级应用示范课程,5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组织学生参加国家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人数多,成绩斐然。近三年来,共获得国家级竞赛奖83项、省级竞赛奖520项,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VEX机器人大赛、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的全国一等奖15项,省一等奖64项。参加团中央等主办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一项、省级一等奖26项,“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二等奖6项、三等奖8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数量显著增加。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高,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初步形成国际化办学格局。加强校地、校校、校企合作,与同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大学建立了联合办学机制,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到合作学校交流学习;举办“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培训项目”;组建国际应用技术学部,推进中德、中美、中俄应用技术教育;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澜湄流域国家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成立澜湄汉语学院。

四川宜宾学院2020年招聘高层次人才267人公告

  学校有丰富学习资源,有馆藏图书近700万册(含电子图书520多万册)。有A、B、临港新校区三个校区,占地约2800亩。新建中的宜宾学院临港校区总占地1500亩,规划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分三期完成,第一期工程占地495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已于2020年1月投入使用。

  学校通讯地址为: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 

  二、人才引进政策

  (一)安家费(均为税前)

  博士和非博士的优秀正高职称人员60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和学校认定的紧缺或急需专业的博士70万元,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80万元。

  凡享受安家费的引进人才须在我校工作服务满8年。

  (二)科研启动金

  人文社科类15-30万元,理工类20-50万元。

  (三)住房租金补贴

  提供三年住房租金补贴,每月1500元。

  (四)工资待遇

  1.月薪制:正高职称人员享受正高岗位待遇,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享受校内副高五级岗位待遇,其他博士享受校内副高七级岗位待遇。到校工作后业绩考核优秀的博士可申请享受校内正高四级岗位待遇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2.年薪制: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可申请选择30-50万元/年薪酬岗位。

  (五)人才薪金

  经考核合格,正高职称人员每年享受2.5万元、博士每年享受2万元的人才薪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就高享受)。

  (六)人才暂存金

  经考核合格,可享受每年2万元人才暂存金。

  (七)成果奖励

  根据学校绩效分配方案规定奖励。

  (八)配偶政策

  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经学校考核通过,可协商解决工作。

  (九)学校提供人才来校参加考核的往返交通费和在校期间住宿费。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博士研究生: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持有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岗位及专业(附件1)

  招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未涵盖的专业亦可报名。对特别优秀的人员,也可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

   五、报名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可采取以下方式报名:

  在本公告下载《宜宾学院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报考信息表》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投递至宜宾学院直接考核招聘的报名邮箱3530985@163.com

  (二)联系咨询电话:

  0831-3530985,联系人:彭老师 胡老师 张老师

  0831-3530986,联系人:李老师

   六、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31-3545013(宜宾学院纪委办)

附件:

1.宜宾学院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宜宾学院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

宜宾学院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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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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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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