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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20行政学院招聘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长沙2020行政学院招聘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复审,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选调)岗位、招聘(选调)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3名,选调岗位3个,选调计划3名,详见附件:《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 30岁以下是指1990年5月24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80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 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选调)程序

教师岗位:发布简章 — 报名 — 资格初审 — 打印准考证 — 疾病筛查—第一轮试讲— 资格复审 — 第二轮试讲 — 笔试 — 体检 — 考察 —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 公示 — 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学员管理岗位:发布简章 — 报名 — 资格初审 — 打印准考证 — 疾病筛查—笔试—面试— 体检 — 考察 —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 公示 — 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选调)简章、拟录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gcsswdx.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gcsswdx.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网站:考生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报名,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周一)9:00— 5月29日(周五)16:3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5日(周一)9:00—5月29日(周五)17: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6月4日(周四)9:00— 6月5日(周五)16:30。

4.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 开考比例: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学员管理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本次招聘(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疾病筛查方案,附件4: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

(四)教师岗位试讲、资格复审和笔试

1. 第一轮试讲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试讲采取自主命题方式并制做PPT,选题要求符合党校干部教育特点,试讲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第一轮试讲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 资格复审

根据第一轮试讲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各岗位每组前3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每组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同组中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同一岗位同组递补不超过两次。

3. 第二轮试讲

具体以我校官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采取组织命题试讲方式。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不做PPT。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 笔试

具体以我校官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内容为在规定时间内材料作文。参加第二轮试讲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到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办公楼408房(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时间和领取查分结果时间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

5. 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第二轮试讲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合成(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学员管理岗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1.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 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60%

3. 应聘学员管理岗位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到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办公楼408房(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时间和领取查分结果时间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

4.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核

⑴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⑵ 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我校官网上公布。

⑷ 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

8.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1. 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学员管理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上予以公布。

2.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 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学员管理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1.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 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学员管理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学员管理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一次。

3. 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1. 咨询电话: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0731-82771802

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3. 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机关纪委电话:0731-8277180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疾病筛查方案.doc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docx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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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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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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