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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2020招聘中小幼教师8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2020招聘中小幼教师86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经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金秀瑶族自治县(下称金秀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9日~2002年4月2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部分乡村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0年度金秀县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4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金秀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5日。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来宾人才网下载《2020年度金秀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然后扫描《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注: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jxxjszp@163.com。扫描的材料必须清晰。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后,考生必须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来电向招聘单位报告报名材料发送情况。不来电报告,造成错过报名时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报告电话:0772-6213392。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金秀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二楼)。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2020年度金秀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注: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6日。网上报名的考生,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考生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在30人以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30人,则增加筛选程序。同一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大于30人时,由县教育体育局与县人社局组成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谈,面谈时间每人3-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最终筛选出30人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发布。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 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由县教育体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金秀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  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  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再次组织补充招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金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附件1:金秀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20200430.xls
  附件2:2020年度金秀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00430.doc
  附件3:公考专业分类目录(2019年版)20200430.xls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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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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