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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7.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不符合防疫要求的相关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专任教师招聘全年进行,视报名情况随时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hbmsxyrsc@126.com;

  (2)现场及邮寄材料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430205

  联系人:熊老师、佘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17151

  特别提示:新冠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只接受电子邮箱报名。

  3.报名材料:

  (1)《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具体请见附件;现场或邮件材料报名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hbmsxyrsc@126.com);

  (2)学历学位证书(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的同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根据岗位聘用条件须提交的或能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集等)。

  4.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2)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报名材料袋封面注明“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应聘材料+应聘系部及专业+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除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可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供外,其他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至人事处。对到期未能按要求提供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上述报名材料。毕业院校和学历学位:指通过教育部认证的国内外院校、学历学位,教育部不予认证的,本次招聘不予认定。专业要求按教育部所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具有相应职称任职资格的,聘任问题可咨询我校人事处。

  本次专项招聘专任教师免笔试,根据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1:1比例进入考核。

  三、考核

  (一)考核程序及要求

  1.招聘系(院、部)通过展览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的科研创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考评。参加展览或专业能力测试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

  2.学校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提出聘用建议名单。考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通过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者为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及方式

  专任教师招聘全年常态化进行,视报名情况随时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招满为止。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尽量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考核,确实无法线上考核或延后考核的,在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应聘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码“绿码”的前提下,可开展小规模线下考核;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下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方式、地点等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的标准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hifa.edu.cn)公告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湖北美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hif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hifa.edu.cn)和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if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027-81317151

  监督举报电话: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1317062

  附件1. 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湖北美术学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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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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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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