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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师范学院2020年5月招聘5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阿坝师范学院2020年5月招聘51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20〕140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3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0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scedu.net]、阿坝师范学院网站[www.abtu.edu.cn]、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网站[http://rsxt.abtu.edu.cn/web/-/recruit]、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上发布。)

  一、学校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阿坝师范学院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

  阿坝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座落在民族文化璀璨的岷江之滨、寿溪河畔,国家AAAAA级特别旅游风景区汶川县水磨古镇,距成都市区60余公里,距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20余公里,紧邻三江生态旅游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四川省园林式校园,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校园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约24.72万平方米。现开设有文、理、工、管、法、艺术、教育、历史8个学科门类28个本科专业、24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0064人,现有校内专任教师438人、外聘教师3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320人。现有14个二级学院、2个研究所、11个非实体性科研机构和1个艺术团。拥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研团队3个、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1名、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学校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光荣称号,是四川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围绕“生态、文化、民族”关键点,整合学校现有资源,做好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围绕“生态”组建了生物、化学、智能化、自动化、经济、管理、旅游等专业集群;围绕“文化”组建了音乐、舞蹈、美术、体育、文学与传媒等专业集群;围绕“民族”将四川省羌学研究会、学校民族文化研究所、科学工作院、VR 实验室、藏纸研究中心、四川省高水平科学研究团队(藏羌彝走廊民族文化创意研究团队)、藏汉双语研究中心等组合成为民族学学科平台。根据“突出优势、重点建设、全面推进”的原则,启动校级“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干、艺术和体育学科为优势、藏汉双语学科群为特色、非教师教育类学科为增长点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馆藏纸质图书105万册。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教学用计算机2000余台、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座位7000余座,校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实验室61个、实训室8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

  学校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办学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本科教育在学校事业中的核心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抓手、三个一体化、四个符合、五个原则”的改革思路,按照“1+N”的模式推进合作办学,按照“就业力、考研率、参加学科竞赛、撰写论文和获得的专利及其转化、专业与岗位匹配以及上岗后未来5年的发展”等五个方面的学生质量要求,狠抓教学建设,制定《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近三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专业相关度为75%,就业满意度为70%,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据麦可思调查,升本以来,在校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毕业学生对教学满意度保持91%以上。

  学校通讯地址为: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阿坝师范学院,邮编:623002(其他详细信息请查阅阿坝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abt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个别岗位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学院2020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8月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及人事代理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要求一致;不符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3.学校长期招聘教授、博士、紧缺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双师型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按《阿坝师范学院引进人才办法》执行。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为人事代理聘用,人员51名,其中专任教师37名,行政教辅工作人员8名,专职思政辅导员4名,专职实验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 “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在线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学校公开报名网站为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系统(http://rsxt.abtu.edu.cn/web/-/recruit),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5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核时间及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情况并做好安排。

  (一)报名

  1.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阿坝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的结果最终确认。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须在报名日期范围内登陆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系统,实名注册个人新用户,完善个人简历相关信息,其中学历信息须从高中时填起,工作经历信息必须保持时间上的连续。

  3. 上传附件材料

  按要求上传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有效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所取得的高等教育及研究生教育时期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带公章原件的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等材料。

  根据网站提示上传jpg或png格式、15Kb-1Mb大小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确认

  1.线上资格审查。

  根据考核招聘要求条件与报考者所填报及上传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2.线下审查。

  线下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如实行网络考核面试,则在考核结束以后提供)。

  (1)打印并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A4双面打印)。

  (2)2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白底)。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6)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或网络打印公章。

  五、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等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一)用人单位考察方法

  1.专任教师(实验员)岗位

  专任教师(实验员)岗用人单位考察以试讲的方式开展,试讲时间为1课时。应聘者准备时间为1课时的专业教案(多媒体课件)三套(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要求),重点从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教案试讲(注意: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用人单位考察采取职业技能展示的方式开展,应聘者准备二十分钟的主题班会教案(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分别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考察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进行展示(注意: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3.行政、教辅岗位

  行政、教辅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决定考核方式。

  (二)学校结构化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师范技能等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应聘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应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辅导员职业素质等)等方面。

  3.行政、教辅岗位

  行政教辅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三)考核成绩计算

  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由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和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占60%,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阿坝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治审查和公示

  (一)政治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或公安机关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函询,函询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体检情况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后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录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应试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一)报送材料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报到时,在职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 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签劳动合同,按学校人事代理编外聘用制进行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原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2005年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法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果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学校网络在线招聘网站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联系人:028-62332559(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电话)

  纪委办邮箱:asjiwei@163.com
附件:

阿坝师范学院2020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阿坝师范学院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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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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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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