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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源县2020县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富源县2020县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25人公告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实现富源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9〕34号)及《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富源县县直高中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25名,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须为2020年、2019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详见《富源县县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1.人社厅发〔2020〕27号通知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人社部发〔2020〕24号通知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因此,2020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被聘用后的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富源县县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招聘计划由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gov.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以及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qjfy.gov.cn/)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6.免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5月18日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请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以邮件的方式传至479687342@qq.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8日至5月21日共4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富源县县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并岗面试的,报名时只填报报考岗位学科,具体任教学校、学科岗位,待录(聘)用前组织选岗后确定。报名时填写《富源县县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以扫描件报送),并提交同底免冠电子半寸近照1张。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各1份,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说明理由,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保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

  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须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1份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保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

  3.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的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及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连接词的互换,或仅有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或者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均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信息管理和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4.多个学历证书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人员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过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一份。

  2.未就业人员(曾经有过就业经历后辞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保证书、《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一份。

  3.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本人保证书等扫描件。 

  4.报名资格审查由富源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按照岗位设置条件逐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5月19日至5月22日,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20年5月18日)。

  (五)报名考试费

  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人员免交报名考试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的岗位,报富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后报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报名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采取由富源县教育体育局初审、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同时与参与资格复审的人员签押《资格复审告知书》。

  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如果报名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相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五条第四项第1.2.3款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届时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同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并由用人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依次审核。不按时参加或据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管理

  1.资格复审分别由富源县教育体育局和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只对一份学历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或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向富源县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5.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等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及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籍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复审不通过。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资格复审结束后,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面试

  (一)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并将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后,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富源县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后由面试组织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五)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富源县县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岗位,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递补,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所属县直高中学校并岗面试的语文学科5人(其中胜境中学1人,富源一中2人,富源八中2人)、数学学科4人(其中胜境中学2人,富源一中1人,富源六中1人)、英语学科3人(其中胜境中学1人,富源六中1人,富源八中1人)、生物学科4人(其中胜境中学1人,富源一中2人,富源六中1人)、地理学科2人(其中胜境中学1人,富源八中1人)、化学学科2人(其中胜境中学1人,富源一中1人)、历史学科3人(其中胜境中学1人,富源一中2人)、物理学科1人(胜境中学1人)、政治学科1人(胜境中学1人),由富源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岗位学科,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向富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富源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富源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富源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富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874-4612502

        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4613509

  监督电话:富源县纪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0874-4622877

        富源县纪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74-4622760

附件:
1.云南富源县2020县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25人公告富源县县直高中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xls
2.云南富源县2020县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25人公告富源县县直高中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xls
3.云南富源县2020县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25人公告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4.云南富源县2020县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25人公告未就过业保证书.doc
5.云南富源县2020县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25人公告保证书.doc
6.云南富源县2020县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25人公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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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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