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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通江县2020上半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巴中通江县2020上半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64号)精神,结合通江县公办中小学校用人需求,通江县2020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含学前教育教师,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80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80名,学前教育教师5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的首日。

  4、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英语、科学、计算机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5、不愿承诺招聘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上午8:00至28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报考者本人相符。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将组织专人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照片。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只通过网络审查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不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时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将即时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收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8:00时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0年6月9日上午(12:00前)持《报考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报考费用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报考费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面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8:00至21日上午8:30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的《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且只能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考试时间除外)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留错联系电话、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关机、停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同一岗位报名且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同一岗位报名且缴费成功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即可开考。但同一岗位报名且缴费成功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的,将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的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0年6月6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取消招聘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本人)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当年开具的)、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优秀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共同组织。

  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 + 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后,3日内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若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报考信息表》1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限户籍地或生源地为通江县”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高中毕业证》(或原高中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鲜章的证明)原件,并现场交验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报考前所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鲜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而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者,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经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者,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真实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等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递补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者,一并纳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对象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面试前在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同时递交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专业科目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专业科目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相关要求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另行公告。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报考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始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始学历仍相同,确定后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后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加试采用报考专业笔试方式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规定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日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同一岗位已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科目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始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始学历仍相同,确定后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后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加试采用报考专业笔试方式进行)。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报考者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不按时参加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到用人单位上岗,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出或调走。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同时,报考人员要及时掌握本次教师招聘的相关公告、信息和要求,防止因错过招聘活动相关环节及时间节点而失去应聘机会或造成损失。

  (三)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7221566,0827—7677213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

 附件:巴中通江县2020上半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80人公告通江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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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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