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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2020高层次人才招聘10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蚌埠学院2020高层次人才招聘101人公告

  为做好2020年度蚌埠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流程优化、程序规范;坚持统一组织、务求实效。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共计10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下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岗位

岗位代码

人数

岗位性质

联系方式

学位或职称

1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9000545

7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刘院长

座机:0552-3173213

手机:15255097918

E-mail:jxxyrczp@163.com

博士、或教授(或相当职称)

材料科学与工程

9000546

3

教学科研岗

工业设计(工学学位)

9000547

2

教学科研岗

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9000548

2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王院长

座机:0552-3178056

手机:13721167768

E-mail:bbxydzzp@bbc.edu.cn

电子科学与技术

9000549

2

教学科研岗

电气工程

9000550

2

教学科研岗

控制科学与工程

9000551

4

教学科研岗

3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9000552

5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张院长

座机:0552-3178022

手机:13805522234

zhangbin207@163.com

生物工程

9000553

2

教学科研岗

药学

9000554

5

教学科研岗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9000555

3

教学科研岗

4

计算机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000556

6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张院长

座机:0552-3178092

手机:13155220990

E-mail:2468294776@qq.com

5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等方向)

9000557

8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李院长

座机:0552-3179368

手机:139 5523 0702

E-mail:bbxychzp@126.com

化学工程与技术

9000558

4

教学科研岗

化学

9000559

3

教学科研岗

安全科学与工程

9000560

3

教学科研岗

6

土木与水利水电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9000561

3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戚院长

座机:0552-3177628

手机:13615522450

E-mail:917670062@qq.com

水利工程

9000562

3

教学科研岗

环境科学与工程

9000563

3

教学科研岗

7

理学院

光学工程

9000564

3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程院长

座机:0552-3171126

手机:13955228638

E-mail:bbxyslzp@bbc.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方向)

9000565

3

教学科研岗

数学

9000566

1

教学科研岗

8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

9000567

1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赵院长

座机:0552-3178016

手机:13855239299

E-mail:1534279098@qq.com

交通运输工程

9000568

1

教学科研岗

9

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学

9000569

2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胡院长

座机:0552-3177271

手机:13063320799

E-mail:29247889@qq.com

10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方向)

9000570

2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赵院长

座机:0552-3178011

手机:13965272748

E-mail:bbufld@163.com

11

文学与教育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方向)

9000571

1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吴院长

座机:0552-3171129

手机:13955220359

E-mail:wjxy1203@163.com

新闻传播学

9000572

2

教学科研岗

学前教育学

9000573

2

教学科研岗

课程与教学论

9000574

1

教学科研岗

秘书学

9000575

1

教学科研岗

12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学

9000576

2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徐院长

座机:0552-3177320

手机:18955200028

E-mail:xhq661202@163.com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9000577

7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邬院长

座机:0552-3177317

手机:13855239639

E-mail: wuxudong1972@163.com

14

体育教学部

体育学

9000578

2

教学科研岗

联系人:纪主任

座机:0552-3171117

手机:15255090015

E-mai:398012027@qq.com

  三、人才类别及相关待遇

人才层次

相关条件

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第1类人才

A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200~300万元

首聘年薪100万元

理工科:700~1000万元

文  科:200~300万元

B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等国家重要人才平台的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国家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的获奖者。

150~180万元

首聘年薪45万元

理工科:300~600万元

文  科:200~300万元

C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国家“973”计划课题,或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或二等奖(第一)等。

80~100万元

首聘年薪30万元

理工科:100~200万元

文  科:50~100万元

第2类人才(教授+博士)

紧缺专业

具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且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五)或二等奖(前二)获得者;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前五)或二等奖(前二)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六)或一等奖(前四)或二等奖(前二)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四)或二等奖(前二)科研奖励获得者;近三年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3 篇及以上。

100万元

理工科:60万元

文  科:30万元

一般专业

60万元

理工科:40万元

文  科:20万元

第3类人才(教授)

紧缺专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五)或二等奖(前二)获得者;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前五)或二等奖(前二)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六)或一等奖(前四)或二等奖(前二)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四)或二等奖(前二)科研奖励获得者;近三年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3 篇及以上。

70万元

理工科:40万元

文  科:20万元

一般专业

45万元

理工科:20万元

文  科:15万元

第4类人才(副教授+博士)

紧缺专业

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或参与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1项以上省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前八)、二等奖(前五)、三等奖(前二)科研成果奖。

50万元

理工科:20万元

文  科:15万元

一般专业

35万元

理工科:15万元

文  科:10万元

第5类人才(博士)

A类

毕业于中科院、“985”或“211”高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与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为海外博士;或以第一作者(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发表SCI 一区论文1 篇及以上,或SCI 二区论文3 篇及以上,或SCI、EI 收录论文5 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哲学社会科学类类)在本学科发表SSCI 或A&HCI 或新华文摘(全文)论文1 篇及以上,或发表CSSCI 核心期刊来源论文3篇及以上。

50万元

理工科:15万元

文  科:8万元

B类

毕业于中科院、“985”或“211”高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所学专业为我校紧缺专业;或以第一作者(哲学社会科学类类)在本学科发表CSSCI 核心期刊来源论文3 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发表SCI二区论文1 篇及以上,或SCI、EI 收录论文3 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

30万元

理工科:10万元

文  科:5万元

C类

A类和B类博士引进条件以外的博士。

20万元

理工科:5万元

文  科:3万元

  备注:

  1.对一些特别优秀的人才或团队,凡在上述表格中没有具体明确的,可在引进过程中,结合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实行“一人一议,待遇面议”的政策。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聘期内3年按照校内副教授人员标准享受相应绩效工资待遇,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可以人事代理身份安排工作,夫妻同进同出,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3.紧缺专业:机械工程类、电子与电气类、计算机类、安全工程类、工业设计类、交通运输类。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应聘马克思主义理论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对于博士等高层才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不受时间限制(全年招聘),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监督。为进一步简化应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咨询并投递相关材料: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事处

  应聘人员可直接联系人事处,咨询相关事宜,联系方式附后。

  2.联系教学单位

  根据本公告招聘计划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教学单位,双方协商后投递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

  (二)投递材料

  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我单位的,须准备以下3项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人事处或教学单位:

  1.《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

  2.《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申请表》;

  3.支撑材料PDF版扫描件(50M以内,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论文检索报告等,应届毕业生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除外)。

  六、资格初审

  收到应聘人员投递的报名材料后,相关教学单位和人事处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七、考核

  (一)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考核工作由教学单位具体负责,成立不少于7人的人才引进工作组,考核时间及人员原则上尽量集中,分批进行。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二)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最终成绩由面试(占60%)及试讲(占40%)构成,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面试

  应聘人员面试过程通过学术评价方式进行,由教学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

  2.试讲

  应聘人员试讲过程通过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或说课),教学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并评价打分。

  (三)疫情防控期间,在确保符合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先期开展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专业考核,考核结果以会议记录等方式存档。对拟聘人员的体检、报批及聘用人员报到上岗等程序视疫情防控形势延后开展。

  八、学校研究

  教学单位在每批招聘考核结束后,经部门党政联席会研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考核材料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党委会研究。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蚌埠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它

  (一)本次选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2-3177269。

  (二)2020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1.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报送主管部门报批时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蚌埠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  曾老师

  电话: 0552-3177261  E-mail:bbxyzp@bbc.edu.cn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邮编:233030

附件:蚌埠学院2020高层次人才招聘101人公告附件1: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xls

      蚌埠学院2020高层次人才招聘101人公告附件2:蚌埠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申请表.doc

蚌埠学院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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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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