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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0上半年招聘教师3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0上半年招聘教师32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直属学校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3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就读学校最早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时间为准);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若被聘用,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4、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0:00至2020年5月21日上午12: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网址: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

  4、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20年5月18日0:00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报考信息表》,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30)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3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6月15日0:00至2020年6月21日上午9: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等,应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0年5月27日前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shbzj.cnbz.gov.cn)、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htyj.cnbz.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0年5月29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 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烛光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0年6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30)交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6楼609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三日内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3:1的岗位,参加了笔试且有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进入资格审查。

  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首次资格审查相同。

  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3: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轮体检、考核、拟聘等所有资格。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试讲、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下同),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本次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609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选择岗位

  拟聘单位和拟聘岗位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

  1.选岗办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2.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及地点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其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体检日程等,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示此凭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827-5813636。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0上半年招聘教师32人公告附件: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pdf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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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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