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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2020上半年招聘教师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自贡市大安区2020上半年招聘教师9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大安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1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0年5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可执行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 部分岗位除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到岗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凡招考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
  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考生报考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并最终聘用的,在签订聘用合同时须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聘在辅助岗上,试用期满时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大安区202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2020年上半年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计186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8日(28日截止到18:00时止)。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主管部门或招考单位联系。如考生选择不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时,按报名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0年5月30日(30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2020年5月29日下午15:00-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苑二楼,电话:0813-3228573)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调减。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其他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20年6月2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准考证打印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10日至6月12日。特别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及笔试时间和公招后续各项日程安排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和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予以发布,如无调整即按本公告明确的时间进行,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自贡人事考试网,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

  1、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务必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毕并确认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内容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

  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其余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6月2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占总成绩的50%;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占总成绩60%。

  4.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2)其他岗位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民道德建设、国情省情、公文写作、事业单位常识、经济科技文化常识、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和时事知识部分;《卫生公共基础》具体测试相关基础知识、医学基本知识。

  (3)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zg.gov.cn)上发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暂定于2020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苑二楼,电话:0813-3228573)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暂定于2020年6月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6.笔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政策性加分。

  (2)其余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暂定于2020年7月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8.申请查分: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暂定于2020年7月7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苑二楼,电话:0813-3228573)登记,2020年7月8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20年7月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大安区纪委(大安区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7月9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按3:1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0年7月14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聘比已达到3:1的,不再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暂定于2020年7月1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暂定于2020年7月21日(21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采取微格课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考生对评委的提问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包括微格课、普通话、粉笔字基本功检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本次考试聘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下同),即考生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

  1.教师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中的试讲(微格课)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2.其他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报考同一岗位涉及多个单位的,由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实施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

  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考试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招考同一岗位且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大安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约定违约金。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育、卫生)确因工作需要向其他事业单位流动的,应在招聘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或各主管部门。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0813-3228573

  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2201511

  大安区卫生健康局:0813-2402029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大安区纪委监察委    0813-12388



附件:大安区202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20年5月7日 

自贡市大安区2020上半年招聘教师9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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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岗位计划

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新任教师(具体见附件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泾县人民政府(www.ahjx.gov.cn)-公告公示栏;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县直部门(网页最下行)-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40/0/page_1.html);

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县直部门(网页最下行)-泾县教育体育局(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96/0/page_1.html)。

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的后续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zk.sun-hrm.com/index/nindex/?p=ah)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证书原件的需上传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承诺书;2024年非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上传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1)。

④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证书的,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本人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2)。

2.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1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5月11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12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此类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9∶00-11∶3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泾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107号601室,联系电话:0563-2657031)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④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同意的紧缺学科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3日12:00至16: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2024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

8∶30—10∶00《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均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泾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2日至5月24日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24年6月中上旬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于2024年5月25日下午14∶30-16∶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泾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按2∶1确定;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复审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提前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承诺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2.属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泾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人员”加分)÷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相关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6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657031(泾县教育体育局)

0563-5102637(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890(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笔试考试大纲

3.书面承诺模板1.2

泾县教育体育局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zip (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解压后查看)

附件3.相关承诺书模板1.2.docx

延吉市第十三幼儿园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

班主任、保育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

2.持有教师资格证书,需有独立带班经验一年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薪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五险一金,班主任津贴,与在编教师同享休假、培训。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线上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

园方电话通知具体事宜。

五、《应聘报名登记表》二维码

六、园所地址

延吉市第十三幼儿园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延吉市中医院后身

广西玉林陆川县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镇中心学校、初中,城区各学校(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文件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师〔202348号)精神,为做好我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具有陆川县户籍

()持有陆川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具有陆川县户籍就读于玉林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在我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陆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陆川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实际,2024年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一)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20日至722日。

下半年开放时间:911日至1220日。

(二)申请人网报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19:0078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149:0012216:00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73日至79日的工作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1127日至123日的工作

班时间:9:00—12:0013: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教育局窗口(陆兴路北段温泉之乡广场南侧)。

咨询电话07757221980(政务中心),07757333705(教育局)

四、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申请人在网报系统上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为陆川县教育局,填写户籍所在地以户口本地址为准,个人简历时要求从读高中开始,中间不能间断至今。

()教师资格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请于上半年78日前、下半年122日前到陆川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体检要求:(1)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申请人员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3)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4)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和医院体检,按照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注意事项:申请人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且普通话证、毕业证显示“已核验”、个人承诺书及照片按标准上传并显示清晰后到现场递交申请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陆川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在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chuan.gov.cn/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颁发证书。

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4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按公布取得教师资格证名单时到指定地点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教育局窗口陆兴路北段温泉之乡广场南侧)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本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未取得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除外)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在现场认定后填写邮寄单即可。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陆川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广西玉林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具有玉林市各县(市、区)户籍;

(二)持有玉林市各县(市、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就读在玉林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玉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申请人网报时间及受理范围: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至4月23日24:00

第一批次受理范围:已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至7月8日16:00

第二批次受理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员

2. 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3. 网上申报: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附件1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玉林市教育局,请勿选择玉林师范学院的二级学院(此项仅为玉林师范学院2024届毕业生选择,此类人员统一听从学校教务处安排)。

(2)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在报名中上传体检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审核,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最新的审核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最终认定结果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如需修改已上传的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3)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4)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二)体检

1.体检地点: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城区分院(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578号),联系科室:七楼体检中心。

2.体检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7月9日,具体参加体检时间(注:星期日及节假日不上班)由申请人员自行安排,体检结论为合格后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确认。

3.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体检要求:

(1)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申请人员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1[线下确认人员使用]或附件2-2[参与全程网办人员使用]),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参与全程网办的人员须贴两张照片。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3)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所有项目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指定回收点,完成体检的人员可在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体检报告,申请人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须将网上查询到的体检报告截图上传至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如需复查或体检不合格,将由医院在体检结束后三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体检结论统一由医院在申请人体检完成的第二天下午反馈至认定机构,无须申请人员等候和领取。认定机构须收到体检结论后方受理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

(4)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

(5)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且指定医院已将体检结论反馈至认定机构后,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点递交材料,但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材料且密切关注系统留言及Q群信息。

1.受理时间地点及受理具体对象:

(1)第一批次受理具体对象:已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

现场受理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4窗口

咨询电话:0775-2689577(政务中心)、0775-2684011(市教育局)

QQ群:879632798(2024年玉林高中中职教资1群)

(2)第二批次受理具体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员

现场受理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9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现场受理地点: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4窗口

咨询电话:0775-2689577(政务中心)、0775-2684011(市教育局)

QQ群:907045309(2024年玉林高中中职教资2群)

2.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该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玉林市户籍(户口在各县市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原件;

②持有我市各县(市、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注: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

③驻玉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请申请人在报名系统的“普通话证书信息”界面选择“核验证书”并输入普通话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后,系统将自动同步该证书信息,在核验状态显示“已核验”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1操作手册P8),可不提交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请申请人员按照附件1操作手册P9进行学历学籍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学信网”APP),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并在核验状态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比对核验不成功的或在系统上报名时因尚未取得毕业证只验证学籍信息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号后登录报名系统更新学历信息并进行重新核验,核验完成后再到现场递交材料。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且同时将证书图片及证书信息上传至报名系统的其他证书信息栏。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申请人员需提交验证材料清单。现场认定申请人员需提交验证材料清单,并按清单上的顺序提交材料,清单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9)无犯罪记录证明。玉林户籍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非玉林户籍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由个人配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1.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2.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邮寄,无需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申请人可以在网报系统选择邮寄并写明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另一种是自取,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以玉林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1  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2-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线下办理人员使用).docx

附件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参与“全程网办”人员使用).docx

附件3   申请人员需提交验证材料清单(样表).doc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为北辰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满足学校教学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2日至2006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到前取得,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北辰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因隐瞒以上情况报考此次招聘被聘用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6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北辰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进行查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5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16:00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2024年6月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6月12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后空白处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及学位相关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到前取得,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查看资格复审相关通知。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后在报名网站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于面试前1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试讲要有板书,岗位面试时间为8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 ,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我区将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于报到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学校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2-58127902

监督电话:022-26810452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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