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2020年上事业单位教体类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2020年上事业单位教体类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体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http://www.suining.gov.cn/)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uining.gov.cn/)网站、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http://www.snpxzx.cn/)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http://www.scanju.gov.cn/)网站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2020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教体类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20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教体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2020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的除外)和安居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8:30至2020年5月21日17: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http://www.snpxzx.cn/)。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25-2227468。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8:30至2020年5月26日17︰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待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20年5月19日9:00至2020年5月22日17:00,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安居区人社局二楼)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5月29日17:00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20年6月3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因新冠肺炎疫情,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安排日程拟于6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栏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在规定时间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公共科目一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教育类岗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

  2.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4.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5月27日9:00至2020年5月29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注:证明内容中需写明"XX考生所提供的加分材料真实有效")、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5.成绩公布及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对本人笔试成绩显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闱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限有从业证书要求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0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教体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通知,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汇总后填写《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再将以上证书及表册统一报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本公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咨询电话:0825—8665378。

  咨询招聘条件、资格审查事宜,详见附件1的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25-2227468

附件:1.2020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教体类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2.2020年上半年遂宁市安居区教体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各市2026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岗位及设置标准发布

2026年6月,陕西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和启动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市(县、区)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及设置标准予以发布,供广大考生报名时参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养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入职前必须开展准入查询。

(二)资格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按照陕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在2026年6月22日之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网报成功的,且应在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四)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五)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六)限制条件。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20日18:00。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二)笔试。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3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4日(星期六)。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三)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各市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服务期限及管理

(一)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二)加强服务期管理。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区教育局(特岗办)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三)落实服务期满政策。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对留任后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各地应予以支持。

对服务期满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省教育厅(省特岗办)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各市及县区的招聘公告和注意事项,并于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20日18:00,登录“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完成志愿申报。

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市、县区教育局。

附件:

1. 2026年陕西省各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2.2026年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市、县区教育局(特岗办)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厅
2026年6月4日

附件2:2026年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市、县区教育局(特岗办)联系方式

序号 地市 联系电话 设岗县区 联系电话
1 宝鸡市教育局 0917-2790238 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0917-6212737
2 凤翔区教育体育局 0917-7211397
3 咸阳市教育局 029-33328065 兴平市教育局 029-38818969
4 彬州市教育局 029-34928852
5 长武县教育局 029-34202819
6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930835 临渭区教育体育局 0913-2669035
7 华州区教育体育局 0913-4733734
8 澄城县教育体育局 0913-6868819
9 白水县教育体育局 0913-6188118
10 富平县教育体育局 0913-8221254
11 榆林市教育局 0912-3529395 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0912-3525076
12 定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4215452
13 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4636353
14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5635956
15 米脂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6223560
16 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5211584
17 商洛市教育局 0914-2317722 洛南县教体局 0914-7322435
18 丹凤县教体局 0914-3386836
19 商南县教体局 0914-6366972
20 山阳县教体局 0914-8383782
21 镇安县教体局 0914-5325871
山西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现将2026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4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91名,省特岗计划49名。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省特岗计划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参加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网报成功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名时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编号。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科学岗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考察合格。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且安置地在我省的优秀退役军人、在我省注册并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全程通过“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tg.sxsjyggfw.cn:8088),完成相关工作。

(一)查询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管理平台。

1.设置面向在我省安置的优秀退役军人和在我省注册并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岗位。专项招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被取消的,将相关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区),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具体数量由设岗县确定。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6月12日9:00—6月16日18:00期间登录管理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6月13日—6月18日期间,登录管理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7月2日—4日期间,登录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设岗县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

(2)在岗特岗教师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参加上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无故不参加笔试的;笔试通过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026年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但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于7月2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不参加考试申请”。

(3)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特岗教师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讲课。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7月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拟于7月14日在管理平台公布。需要查分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天内,填写《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申请表》,交相关招聘市教育局。

3.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于7月17日在管理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3)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提供学生证、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优先录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专项岗位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优秀运动员退役审批表。

(5)面试工作按报考设岗县所在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考务费,不指定具体的参考用书,山西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委托组织特岗教师招聘笔试、面试的辅导和培训。

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且录取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该政策。中央特岗教师可按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政策。

3.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请向有关招聘市、县(市、区)教育局咨询。

附件:2026年山西省特岗计划设岗市、县(市、区)招聘咨询信息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6年6月5日

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有关要求,海南省2026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3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6年,我省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等13个市县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350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五)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要求。严格“持证上岗”,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均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特岗教师(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预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务年限等因素,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八)我省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8日)。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岗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务必记住本人的报名表编号和管理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必须一致。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1)第二代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学历证书(报考人员属于2026届毕业生的,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

属“参加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预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5)退役军人还需上传退出现役证书。

(6)退役运动员还需上传相关退役证明材料,非体育专业的退役运动员除上传相关退役证明材料外,还需上传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5.考生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更改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6.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及时更新还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具体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设岗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咨询电话见本公告。

考生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6日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2026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8:00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含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分设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学、初中历史、初中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科学等17个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可于2026年7月中下旬登录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设岗市县招聘岗位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9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5;10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026年7月中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6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

③体检表〔近半年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6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④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书。

⑤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交相关退役证明材料,非体育专业的退役运动员除提交相关退役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设岗市县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设岗市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时间为2026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2026年8月中旬公布,面试人员可登录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

(六)预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预录。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026年8月中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公告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预录的,一律不予预录。

预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各设岗市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在公告拟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预录资格。

(七)准入查询和考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各设岗市县教育局在预录前后对拟预录人员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录用。并对预录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八)依次递补

1.依次递补对象: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但尚未被预录的考生。以下两种情形的考生不能列为依次递补对象:(1)已预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2)自愿放弃(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

2.依次递补岗位包括:(1)预录人员因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等被取消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2)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或在开展依次递补时自动丧失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设岗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3)资格复审期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自动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参加面试考核的岗位〔负责审查市县要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4)面试考核期间,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可供预录的岗位。

不组织递补岗位包括:(1)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2)拟录用特岗教师名单统一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3)特岗教师录用文件印发后出现的空缺岗位。

3.依次递补原则:按照“分数优先、控制次数”原则开展,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组织两轮依次递补。

4.第一轮依次递补岗位:(1)预录人员因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被取消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2)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第一轮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一轮依次递补规则:在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第一轮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设岗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5.第二轮依次递补岗位为符合依次递补岗位要求且通过第一轮依次递补后仍然空缺的岗位〔包括第一轮已依次递补预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轮依次递补规则:按“同市县同学段同学科”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预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先选岗,接着是综合成绩第2名考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所空缺递补岗位全部录满(或符合预录要求考生全部被录完)。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轮依次递补基本程序:(1)市县教育局报送实际空岗情况和符合第二轮依次递补条件考生名单;(2)省教育厅核实情况;(3)招聘市县组织考生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4)招聘市县向省教育厅报送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名单等;(5)省教育厅公告第二轮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自愿放弃”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九)统一公示和办理聘用

1.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对所有批次预录特岗教师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省教育厅印发2026年特岗教师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按照实际到岗时间分批确认。特岗教师与市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参加由省教育厅或各招聘市县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上岗培训。

五、相关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合同中应详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各设岗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三)特设岗位教师3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工资发放范围,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四)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六、其他

(一)根据工作需要如省教育厅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做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公告公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予以高度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海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招聘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来琼(含跨市县)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入住“海南青年(人才)筑梦驿站”。该项目由共青团海南省委牵头,联合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主办,在全省18个市县建设运营66家驿站。符合条件的青年可申请单次3天2晚的免费住宿,全年累计最长7天6晚。有入住需求的考生,可提前2—3个工作日关注“海南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入“筑梦驿站”小程序线上提交个人信息、求职证明(笔试/面试/实习/试岗等通知)、交通票据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入住。详情请登录“海南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筑梦驿站”小程序或咨询0898-12355-7驿站专属热线。

 

附件:1.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2.海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考单位联系表

      3.2026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

河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特岗计划”政策要点

  1.基本政策。继续实施中央、地方“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资金来源、特岗教师管理等各项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及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执行。

  2.招聘规模。依据各县特岗教师招聘需求,全省2026年设置特岗教师招聘岗位520个,其中,中央“特岗计划”岗位440个,地方“特岗计划”80个。各县设岗名额见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3.招聘对象。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年龄不超过33周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补充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求

  5.精心组织招聘考试。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力争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做好考试安全保密、考场卫生防疫、周边环境治理、极端天气突发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准备,着力为考生营造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秋季开学后要结合特岗教师实际到岗情况及时进行补录,确保完成全部招聘计划。

  6.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各高校要把“特岗计划”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契机,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岗位就业。提前谋划安排部署,确保在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期间高质量完成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未及时开展审核工作、未按政策进行审核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强化特岗教师管理与服务

  7.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按照“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将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可根据需求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不得超政策范围使用特岗教师。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要切实保证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8.加强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省财政分别对中央、地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现行标准为年人均3.88万元。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存在问题的县(市),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9.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培训规划,依托“市培”“县培”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

  10.强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各地要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系统数据将作为“特岗计划”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核定、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11.请各相关市县紧密结合当地乡村学校实际需求,严格按照2026年“特岗计划”政策精神抓紧拟定分学段、分学科招聘岗位,于6月7日前通过“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提交。

  12.有关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处

  联系人:郭铠源 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河南省“特岗计划”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吕康、王艺行 联系电话:0371-61172152

  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联系人:邢会芳 技术支持电话:0371-87531559

  网址:http://tgzp.jyt.henan.gov.cn/ha/

  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2026年6月3日

四川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部署,2026年四川省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6年四川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29名,具体岗位设置信息、岗位报名条件、要求详见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且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2.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政策及待遇保障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凉山顶岗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考生在报考本县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特岗教师聘期三年,期间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特岗教师按国家和我省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

四、报名

凡志愿报考四川省特岗教师的人员,于2026年6月10日10:00至6月14日17:00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注册报名。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截止后个人信息不可修改。

(一)选择岗位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查询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了解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确定意向后,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岗位。可自愿选择“服从设岗县志愿调配”或“服从地区任意志愿调配”,按所报岗位进行调配。

(二)上传照片

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证件照为JPG格式,200KB以内,照片像素为高480×宽360。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2026年6月29日9:00至7月4日14:3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且“两证”的个人信息须一致。

准考证原件需供面试资格审查校验时使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不区分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答卷。

笔试时间:2026年7月4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以准考证中明确的地点为准。

(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报考2026年特岗教师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三)专业知识笔试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参加政治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政治时事: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为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其中,英语笔试不考听力,数学不分文理。

(四)笔试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零分的考生不计算笔试综合成绩,不参加笔试成绩排名。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2026年7月20日至8月28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公布。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六)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排名,按设岗数的1:3确定,若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排名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未达面试人选数量要求的,在“服从设岗县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仍未达到面试人数量的,在“服从地区任意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若最终仍有岗位未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照常组织面试考核。特别说明,已进入面试排名的考生不再参加志愿调配岗位的成绩排位。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公告通过参考地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面试报到后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派遣上岗等各环节招聘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实施。

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岗位的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招聘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面试成绩占比提高到60%,最终以总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选按招聘总成绩排名确定,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三)体检标准

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四)递补

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综合考察

参考地市(州)面试组织单位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八、特别提示

(一)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要求,面试公告、面试成绩,体检人员与最终拟聘人员名单信息,由相关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特岗教师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凡是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录取、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相关信息,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要求以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sc.gov.cn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

附件:四川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6年6月4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