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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2020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含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市2020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含教师)

  衢州,素有“四省通衢、五路总头”之称,是长三角向中西部拓展的“桥头堡”,2018年获联合国“国际花园城市”称号,同年加入杭州都市圈,2022年即将开通的杭衢高铁将两地行程缩短为40分钟。在这里,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美丽经济幸福产业蓬勃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国前列。市域面积8844平方公里,辖柯城、衢江2个区,龙游、常山、开化3个县和江山市,人口258万。

  衢州历来尊贤重士,是圣人孔子后裔的世居地和第二故乡,礼贤街、招贤古渡皆因贤士云集而得名。为进一步适应衢州新一轮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采取市县联动方式,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诚邀全球英才携手奋进、共创未来,绘就“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市县两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667名,其中市本级453名,县(市、区)214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全脱产在校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4年5月1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5月1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5月1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5月1日后出生。

  5.工作经历是指2020年5月1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信息,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前程无忧网、智联招聘网等人才招聘网站,各相关高校就业网等统一发布。

  具体引进工作按引进单位属地由相关部门(单位)分批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比选、面试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引进工作程序按照学校网站相关公告执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另行制定方案,并以适当形式通知。

  (一)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1.《2020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二)资格比选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毕业院校等进行资格比选,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若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或资格比选有困难的岗位,可组织开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三)面试面谈

  由各实施单位(部门)分批组织开展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核

  面试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引进计划岗位1:2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衢江区发布公告网址为“衢州市衢江区政府公示公告”栏(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享受下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0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50万元左右)。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25万元左右)。

  4.对引进到医生、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相同层次人才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标准执行。

  5. 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及市本级企业“定制班”的应届毕业生在衢就业的,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每年1.2万元左右)。

  6.对入选市“新115 人才工程”的,分别给予5 万元、2.5 万元、1 万元人才津贴;对入选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奖励。

  各县(市、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待遇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二)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通过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绿研院”)引进至市本级事业单位、纳入人才“编制池”周转编制管理的岗位,是专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优质高端人才所设置的事业编制岗位,在岗人员均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入职第一年需签订《衢州市人才编制池聘用人才补充协议》,由绿研院和引进单位共同考核,考核结果报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考核优秀人才,组织人事部门将对其后续的培养和使用予以重点关注。

  “双聘机制”是根据《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人才聘用办法》(衢委人才〔2019〕6 号)“政府给编制、企业给待遇”的人才引聘政策,并通过确定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用于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创新人才和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全职工作满一年后,经引进单位申请、绿研院组织专家评审、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双聘机制”政策可咨询绿研院,电话:0570-3831616、0570-3854020。

  (四)报考人员对本引进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根据岗位向属地对应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0—3080522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87081、3089322

  衢州市教育局:0570—3081591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0—3081702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26258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838706、3838728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7012652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4024720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5018781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6523295

  未尽事宜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1.浙江衢州市2020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含教师)2020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2.    浙江衢州市2020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含教师)2020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衢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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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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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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