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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24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珠海市香洲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240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疫情期间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稳妥推进招聘工作,我区决定在珠海市香洲区设置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4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此前发布的《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考地点的公告》及《关于推迟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或查看珠海香洲宣传片(见附件4)具体了解。

  二、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2.全国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8、2019届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附件6)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以下简称择业毕业生);

  3.2018、2019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地点

  在珠海市香洲区设置考点。

  (三)待遇

  全区共招聘24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0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系统上传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人员报考的,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报考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报考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初选—>线上面谈—>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及审档—>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0年5月14日09:00时起截止至2020年5月27日17:00时。

  2.报名途径:一是直接登录http://120.79.88.174:8089进行报名;二是关注香洲教育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三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报名(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教育局)。以上途径任选一种即可。

  3.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并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初选

  网上报名后,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在校(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经专家组审核,择优确定参加线上面谈人员。

  网上初选结果预计于2020年5月底通过报名系统反馈。通过网上初选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相应岗位线上面谈。

  (三)线上面谈

  1.时间:初定于2020年6月初,按学科及岗位进行线上面谈,具体线上面谈时间将另行通知。

  2.方式:线上面谈采用视频方式进行。线上面谈操作指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3. 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各岗位根据线上面谈评分按以下比例择优确定资格审核对象,线上面谈评分不带入下一环节:

2560384.jpg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通过线上面谈的报考人数少于该比例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现场资格审核人选,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线上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其中,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06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足球专项”证明);

  ④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⑤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⑧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⑧项。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⑧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⑧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⑦⑧项。

  3.确定参加现场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现场面试人员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五)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现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意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八)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审档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及审档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于2020年8月办理接收、纳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3.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4.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5.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

 

   附件:1.2020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20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关问题解答.docx

       4.珠海香洲宣传片

       5.报名系统入口

       6.粤教毕〔2019〕3号文件.pdf

       7.相关材料承诺书.docx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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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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