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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2333人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2333人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现就做好2020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9 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0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 10.5万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三)招聘条件。1.2020 年特岗教师招聘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 7 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 号)有关规定执行。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 2020 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 2020 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

  (五)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特别是 52 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湖北籍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倾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有序做好招聘工作。各地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招聘方式,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开展二次招考的省份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

  (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 2020 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 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确保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开展特岗教师针对性培训。利用“国培计划”、结对子帮扶等有效措施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和指导。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认真做好入职前的培训工作,帮助其提升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五)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六)强化特岗教师信息管理。各地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教育部将适时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核定招聘计划的基础数据,各地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报送。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0 年是“特岗计划”实施 15周年,各地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等方面的总结,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请各地认真遴选 3—5 名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特岗教师和3—5 个“特岗计划”组织实施较好、特岗教师群体助力农村义务教育、脱贫攻坚等作用发挥较好的典型案例,分别填写《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推荐表》(附件 2)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 3)。

  (八)加强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市、区)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对于“特岗计划”实施管理工作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率较低、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问题突出的省份,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岗位名额。

  请各省份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 2、3) 电子版按要求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钱程,聂静港,电话:010-66097039,66096801,电子信箱:aozhangchu@moe.edu.cn。

  附件:1.

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

省份 设岗数量 省份 设岗数量
河北省 8200 海南省 700
山西省 2700 重庆市 280
内蒙古自治区

1561


四川省


2333
吉林省 2400 贵州省 5527
黑龙江省 2400 云南省 8711
安徽省 3000 陕西省 5700
江西省 6100 甘肃省 5400
河南省 11000 青海省 300


湖北省


46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00


湖南省


52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8000
广西壮族

自治区


8350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2020


总计


105000

  附件2.

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任教学校及职务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主要事迹概述

(详细材料另附,1500 字左右)
 

说明:请另附详细事迹、相关工作照片、视频短片等材料。

  附件3.

“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

获奖情况  




省级教育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2020 年月日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基本情况
 






典型经验做法

(详细材料另附,



1500 字左右)
 

说明:请另附详细事迹、相关工作照片、视频短片等材料。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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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现开展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11人,其中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高中教师9人、校医1人;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校医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为2025、2024年高校毕业后未就业(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毕业证标注专业为一级学科,而岗位要求专业为相关二级学科的,需提供成绩单和学院开具的证明,说明培养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的二级学科相一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校医岗应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2.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专任教师岗报考人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校医岗报考人员要求应届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社会人员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3.应具有有关教育教学任教经历。

社会人员报考专任教师岗需在近五年内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6年1月31日),报考人员原任教学科及任教学段与报考学科要一致。

社会人员报考校医岗应在近两年内具有国内医疗机构医护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1日)。

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为准。

4.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名额,报考人员应为现职学校在职在聘人员。

5.年龄要求。

一般38周岁及以下,其中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报名前一天)。

6.英语学科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可以雅思成绩7分或托福成绩95分及以上证书替代)。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7.语文学科和英语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任教师岗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有严重劣迹行为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军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无结论的;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有精神病史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9.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10.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及所报考单位教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11.高新区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或曾从高新区公办学校离职的人员;

12.在2025年5月开展的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缴费

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均在智联招聘网站(网址https://gxqjyxt.zhaopin.com)上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2月9日-12月21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2月9日-1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12月9日-12月23日16:00

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学校和岗位,提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伪造、篡改有关证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向档案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2.资格审核与缴费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与笔试考务费(45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以完成笔试缴费人数为最终报考人数,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12月24日9:00-16:00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况下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并成功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2月25日9:00-12月26日16:00

(三)笔试

1.笔试

时间:12月27日9:00-11:00

考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为准。

内容:教师岗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校医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线的,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考生自行携带考试工具,包括2B铅笔和橡皮、黑色油笔或钢笔等。

(4)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各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形成的面试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所需材料及其他安排将在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结果不计入笔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工作的参考,不对考生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教师岗采取模拟授课的形式,校医岗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考生在面试现场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抽得的顺序进入备考室独立备考,备考时间20分钟。备考结束后进入考场进行模拟授课,模拟授课时间20分钟。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情况给出面试分数。校医岗直接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六)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免除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调剂和公示

1.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与体检机构自行结算,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考察不通过。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在资格条件复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在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因取消录用资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调剂

校医岗经递补后仍未满足招聘计划的,可在两个招聘单位之间进行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拟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调剂人选。调剂遵循自愿原则。

3.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s://www.tht.gov.cn)和智联招聘网(https://gxqjyxt.zhaopin.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递补,递补截至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递补人员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后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未来三年内不得报考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八)录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学校负责教职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管理,教师的职称晋升按照天津市教师职称系列相关规定执行,经聘任后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相关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经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报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3.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全程接受高新区纪委监督。

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号85503或85054

报考咨询电话:高新区华苑小外:022-23718886   高新区海洋小外:022-60270670

高新区社发局:022-8480680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30

附件: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高新区社发局

2025年12月9日

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因发展需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拟面向全国通过公开考核方式占编聘用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相应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表中明确的报名基本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9日。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按照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网站公布的《公告》中附件1相应岗位所明确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3.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详见《公告》明确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报名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报名表、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基本报名条件、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12月23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组织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采取一轮面试或两轮面试。

(1)一轮面试: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为10:1以下的岗位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先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将于3个工作日后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上公示。

(2)两轮面试: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为10:1及以上的岗位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先开展第一轮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则进入第二轮面试。

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1,但第一轮面试当日实到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0:1的,将采取一轮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现场资格复审在考核后进行。

第一轮面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两轮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的3个工作日后分别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上公示。

(3)采取一轮面试考核的,以一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采取两轮面试考核的,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最终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最终成绩或者最终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2.考核及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见本公告中附件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

3.资格复审资料:

须携带下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本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4)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4.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终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要求

(一)涉及引才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3863

监督举报电话:0830-3162860 

附件:1.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9日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24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2026年研究生毕业,非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过相应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③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④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一等奖学金;⑤高中阶段获得过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明等),须在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

5.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或机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6.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7.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6年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2025年12月12日9:00-12月21日10:00,通过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

(2)地点:

12月20日9:00-16:00,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一层多功能厅;

12月21日9:00-12:00,北邮科技大厦(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四层第五会议室。

(3)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提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和《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后,所有证件(书)原件返还。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专业考核

1.考核安排

时间:初定在2025年12月下旬;

地点:北京(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方式:另行通知。

2.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

3.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苏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24079;

报名系统技术保障:0512-65114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附件1: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附件2:附件2: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青海省海东市2025年第四批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第四批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4日(上午8:30)—15日(下午18:00),逾期或超出报考人数上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线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线下缴费的方式。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选择“青海”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具体流程:打开普通话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青海/海东市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现场缴费确认。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5年12月18日(上午8:30)—19日(下午18:00)。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0日(550人),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地点:弘毅楼1楼106机房(海东市乐都区七里店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缴费标准:每人次50元。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考生在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缴费手续后进入考场,缴费时只接受微信支付方式,不接受现金和其他支付方式。

六、注意事项

(一)信息填报

考生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经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慎重填报。

(二)照片采集

考试当天现场拍照采集信息,考生务必身着深色上衣。

(三)携带有效证件

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或者丢失将无法通过人脸防作弊系统。

(四)考场纪律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严禁替考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45天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证书领取

(由于邮寄通道不完善,暂时不支持证书邮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证书到达后我们将在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证书已到通知,请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工作日来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博文楼二楼公共教学部领取,考生也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自愿申领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淑娟

 (二)联系人电话:17697081102

江西省九江市2026年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计划内容

我站将于1月17日组织开展面向社会人员专场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测试报名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次测试为社会人员专场,面向社会所有人。依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取消测试工作“属地管理”的规定,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12月22日9:00-1月5日24:00(测试名额500人,名额报满即止)

凡在本站报名的考生,一旦报名信息被录入测试任务,将在系统中保留至本次测试结束,且无法删除,本批次测试任务结束前,不能参加其他普通话测试站的报名。如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请勿报名。

2.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官网)

建议使用电脑搜狗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在线报名,报名网站不支持手机报名。

3.报名流程: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在首页右上角注册并登录→报名入口选择“江西”→我要报名→“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信息→暂未开通在线报名缴费(本站采用支付宝赣服通缴费方式,非报名网站缴费,此环节不影响报名,可直接进入下一步)→完成报名。

特别说明:报名时,“登记照”和“材料审核照”须上传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像素为390*567。请注意照片的有效性,否则系统审核不合格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成功后请加入普通话水平测试QQ群:922832446,以便接收后续通知。

三、缴费时间及流程

1.缴费时间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预计将在1月8日左右收到手机短信缴款码,考生须在1月14日24:00前使用“普通话测试缴款码”在支付宝赣服通中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测试资格。缴款码短信可能会被手机防骚扰功能拦截,没有收到缴款码短信的考生请查找手机的拦截信息。

考生完成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注:本次测试为社会人员专场,测试费50元/人)。

2.缴款流程

(1)查看手机短信来自江西省财政厅的缴款码。短信通知内容:20位数字,由“360”开头组成,【江西财政系统】xxx请凭缴款码360xxxxxxxxxxxxxxxxx,通过赣服通或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核缴非税交费共计50元。

(2)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缴费专区”,点击“缴款码付款”,输入考生本人手机短信中的“缴款码”数字。

(3)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页面指引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即可出现已缴费的有效电子票据凭证。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请在1月16日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http://bm.cltt.org),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省份即可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具体测试时间以考生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2.测试地点:江西九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一楼(濂溪区莲花镇学府二路1号)

六、成绩公布及领证安排

测试结束后,原则上约30个工作日公布成绩,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http://bm.cltt.org)查询。成绩公布后,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小程序,在“我的证照”项目里申领电子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依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51号令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纸质证书原则上于成绩公布后一个半月左右,可联系测试站领取,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甘棠南路170号(原市教委办公楼六楼)。

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保管期限为1年,如未按时领取,本站将按照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要求,按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不再补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测试只接受网上报名和支付宝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请考生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本站不受理集体报名,也从不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代报名、代收费。

2.考生网上报名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考生填写信息错误不能参加测试,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前往测试地点参加现场测试。

4.从2023年4月开始,普通话测试流程取消备测环节,请考生提前做好备测练习。

5.《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已于2023年8月发布、出版,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联系电话:0792-8220287  饶老师、刘老师

 

                                       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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