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黑龙江2020年上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2020年上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3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共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类别。我校材料科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引进人才类型和需求

  引进人才类型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

  引进人才需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上半年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2)

  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毕业学校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含艺术类岗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教学、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安家费5万元;

  2.可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金,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自然科学类6万元,工程技术类8万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hsdrczp@126.com。

  (2)接受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4);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4.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学校和各用人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采取电话或短信回复的方式通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中的第3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表》、《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和内容: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特殊情况,需增加录取名额的,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一)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录取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录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8646261621,18745774566

  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8060678。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上半年引进人才需求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表

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政审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年5月6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662468502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黑龙江2020年上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