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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融安县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第一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融安县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第一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将我县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柳州市融安县教育系统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9年5月13日(含本日)至2002年5月12日(含本日)期间出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13日(含本日)至2002年5月12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5月26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2020年5月13日至26日到融安县招聘学校现场报名(或扫描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学校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将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新冠疫情影响,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暂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被招聘单位聘用的,先签订1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特别提示: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1个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收到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2.笔试时间:2020年5月30日9:00至10:30。
  3.笔试地点: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公布,考生可以向招聘单位咨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取试讲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20年5月31日8:30开始。
  3.面试地点: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
  4.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确实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5.在规定时间内,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7.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3-5分处理。
  8.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
  1.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入围考核对象,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考核、体检等事项)。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3.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局组织实施,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乡镇岗位人员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400至500元/月)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50至720元/月),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473768  
  融安县教育局:0772-8138942  
  附件1:融安县教育系统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附件2:融安县教育系统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批)考生报名表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安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融安县教育系统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第一批).xls
  ·附件2:2020年融安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报名表(第一批).docx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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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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