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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2020年招聘60名编制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三亚市天涯区2020年招聘60名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 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加快建立国家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实施国际教育的进程,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海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天涯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60名,结合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60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我区事业编制岗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人员须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应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至198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应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为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学历;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七)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学籍认证证明。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聘成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八)所有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人员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尚未认定的,亦可报考,提交报名材料时,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认证,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202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或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所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所有应聘人员报考时应取得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需取得二级甲等以上)。

  (十)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http://www.sanya.gov.cn/tyqsite/zfxxgk/xxgk_index.shtml)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可登陆(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85),填写资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能超过2MB):

  (1)本人手写签名填写完整的《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或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6)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

  (7)报考人员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10)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11)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用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2.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

  3.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的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发布,按照相关发布公告提示进行。

  (四)考试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考试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布。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工作进度情况确定,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发布通知。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上课教学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根据考生表现分别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布。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八)签约

  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911863

  监督电话:0898-88911695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附件1: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    [点击预览]

  附件2:2020年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点击预览]

  附件3: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点击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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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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