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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天杭实验学校等48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11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或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教师。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初始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具有二级教师(原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毕业生,下同)。

  “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留杭名单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适用于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适用于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另,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3.社会人员,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杭州市户籍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教辅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

  1.  应届生,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  社会人员,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杭州市户籍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校医岗位涉及的在职医护人员为现为卫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2020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3)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4)报考教辅岗位的人员需具备适用的资格证书。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2020年5月31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jg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所传材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在职教师报名须上传经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考单位暂不作资格初审。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初审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时—2020年6月2日上午9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2.复审时间:2020年6月2日上午9时—2020年6月2日下午17时。

  区教育局招聘审核小组对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对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0年6月3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jianggan.gov.cn/col/col1364685/index.html)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开考。对特殊教育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网上调整报名

  补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调整报名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时-中午12时。

  各招聘单位对调整报名成功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此次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对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复审时间:2020年6月5日中午12时-下午17时。

  区教育局招聘审核小组对调整报名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审核信息。此次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对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一)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以平台通知为准)内在报名平台个人进度中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以平台通知为准)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生登录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jianggan.gov.cn/col/col1364685/index.html)查看笔试成绩。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学校汇总后统一递交江干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到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查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分两步实施。

  (1)教学实践面试

  采取课堂教学、模拟上课、说课、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负责实施。

  (2)综合能力面试,由考生根据主考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时间10分钟,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应聘校医或会计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3.面试对象

  根据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等导致有效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1:3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该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

  4.面试流程

  (1)报到。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准时到候考室报到,由考场工作人员核查身份。

  (2)抽签。面试人员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则按姓氏笔画由简到繁的顺序)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的顺序并按抽签号就坐。

  孕妇等行动不便者如要求先行面试准予许可。迟到时间尚未到30分钟的,只予以抽取剩余的签号。

  (3)上交物品。所有手机等通讯设备、笔记本(平板)电脑等上网设备均关闭后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4)准备。教学实践面试环节,考生可根据招聘单位的安排进行备课等准备工作,具体准备时间由招聘单位拟定。综合能力面试无准备时间。

  (5)进场面试。进入考场后,考生根据面试要求进行面试。

  5.评分标准

  (1)本次面试评分采取量化评分方法,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占40%、面试占60%),其中教学实践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分别占结构化面试的70%、30%。

  (2)每场面试均有5名评委独立评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笔试加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按时到达考试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参加结构化面试中的教学实践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的所有面试,其中任何一场面试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若中途放弃考试的,应先向工作人员报告后再离开,同时需遵守笔试、面试相关规定(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结构化面试全部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教育局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具体网址、公布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与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对象是在职非编教师的,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此次招考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放弃录用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申请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并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体检、考核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于2020年8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0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9届、2020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4条第1、2款)被聘用后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见附件1)(工作日8:00-16:00)。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5月公开招聘教职工计划表》.xls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3.《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4.《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5.专业目录.rar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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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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