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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3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杭州市临安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34人公告

  根据我区教师队伍现状以及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教师34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学校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招聘被正式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全国和省级知名校(园)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2)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3)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不限户籍。“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浙江省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任教且现仍在任教的教师,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年龄要求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全国和省级知名校(园)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3.本科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本科毕业生。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杭州市户籍或杭州市生源,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临安区户籍或临安区生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2020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其中2020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在2020年7月31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9时–6月3日下午16时。

  报考人员登录临安教师招考网:http://bmks.lajy.top,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材料(见附件2)。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时–6月5日下午16时。

  临安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对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网上反馈并告知理由。期间,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6月6日上午9时–6月8日下午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核,改报的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下午16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

  2020年6月9日在临安教育网(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可进行改报。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核

  在职教师考核采用面试、面谈等形式进行。考核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报考对象考核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统一考核小学学科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考1门。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

  笔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其中,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前3天,若有报名人员书面申请放弃的、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文化课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体检和考察由临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安政府信息公开网、临安人才网、临安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选岗确定具体学校的办法为: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名次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即第一名先选择聘用学校,第二名在余下聘用学校中选择,以此类推。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一样,抽签决定名次。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四、待遇政策

  (一)在职教师引进政策

人才类别

成长专项补助(万元)

住房补贴(万元)

全国和省级知名校(园)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

150

150

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

80

100

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

30

35

  (二)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

学历层次

一次性生活补助

住房补贴

(万元)

首次申领

(万元)

再次申领

(万元)

连续三年社保

总计

(万元)

博士

研究生

教育部、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含原985、211)重点院校

10

5

15

30

其他高校

5

5

10

30

硕士

研究生

教育部、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含原985、211)重点院校

7

3

10

15

其他高校

3

3

6

15

本科

毕业生

教育部、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含原985、211)重点院校

4

1

5

/

其他高校

1

1

2

/

  五、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之前。社会人员持户籍迁移证的也可以报考,但须于2020年6月3日前办好相应落户手续。

  3.招聘岗位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注明的考试类别报考对应的学科。资格证上没有注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小学教育专业有明确方向的,只可报考该方向的小学学科。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可以报考科学学科。持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反之不能报考。持职业高中类教师资格证者不得报考普通中小学岗位。

  4.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属于“先上岗、再考证”的报考人员经招考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学校予以解聘处理。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规定执行,对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人员,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6.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计入诚信档案库。

  7.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将通过临安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http://www.larcw.com)、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通知等相关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临安教育网和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逾期责任自负。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571—63721958、19906512386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805979、63721938

  监督电话:0571—63926061、63723364

  杭州市临安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34人公告附件1: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xlsx
  杭州市临安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34人公告附件2:网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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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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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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