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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南江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城学校教师76人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巴中市南江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城学校教师76人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批准,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南江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委办〔2017〕53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选聘一批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县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共76个名额,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南江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县内、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不含县城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校规校纪,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男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女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其他政策性规定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岗位调整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人事股101室(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塔大道129号)

  (三)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工作单位(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电子学历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报考小学教学岗位和中学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3.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证件照2张;

  4.证明在编在岗教师身份的文件依据(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和聘用合同等);

  5.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岗位调整

  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若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按照3: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情况将另行公告。

  四、考试方式

  此次选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二)专业科目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根据各岗位的参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某一岗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因未领取面试准考证出现的空额,依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2.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或面试入围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聘名额达不到2:1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本次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同一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所申报学科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5-8分钟。评委根据面试人员讲课情况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总分的平均分为其面试得分。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选用。

  (三)加分项目

  为鼓励在编在岗教师立足一线、扎根基层,乡镇任教满5周年的,可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总分总加1分;以后在乡镇任教每增加1周年,可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总分中再增加0.2分;乡镇任教年限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在乡镇任教期间,每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可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总分中加0.2分;年度考核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个人受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每次可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总分中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受中央、省市县相关部门表彰的按相应层级减半加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部门表彰需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表彰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所有加分项目需查看原始依据,加分审查相关事宜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告。

  五、公示

  考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考试总成绩和排名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公布。

  若某一岗位拟选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选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先按高学历优先(学历层次相同则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在职本科、全日制专科、在职专科顺序确定),再按任教年限长优先(按周年计算)的原则,确定拟选人员。若成绩、学历、任教年限仍相同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选人员。

  同时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认。对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所有参加应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选聘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由原单位出具现实表现和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选聘人员,由教科体局按规定报批,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遴选对象,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遴选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将其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加县级部门公开遴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由南江县人社局、南江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7-8226583(县委组织部)

                0827-8227499(县人社局)

                0827-8100280(县教科体局)

附件:
1.四川巴中市南江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城学校教师76人的公告附件1:南江县2020年公开遴选县城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2.四川巴中市南江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城学校教师76人的公告附件2:南江县2020年公开选聘县城学校教师报名表.docx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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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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