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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招聘40人公告(第二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招聘40人公告(第二批)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现已建立起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成为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学校有普陀、青浦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学校为上海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学校分别与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本科专业为全国首创,5个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2017年,中国-上合基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和“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为CTTI(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附件表格)

  二、公开招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3、专业技术岗位除了公共课教师、汉语国际教育教师、影视艺术专业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外,其他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应聘人员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第一学历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双证)。

  4、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须为2020年取得,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于2020年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且为初次就业;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二)招聘流程

  1、报名。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hupl.edu.cn/zpsy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招聘系统报名为投递简历唯一途径)。

  第二批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7日。

  2、资格审查。学院(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

  (1)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2)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4、体检、考察。

  5、学校综合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待遇

  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教师岗位博士和副高职称人员按学校规定给予10-30万的经费支持,特别优秀者可面议。提供教师公寓,并可申请区人才公寓,享受租金补贴。学校提供9条发往各区的通勤班车路线,每天往返9号线、17号线短驳车10余班次。享受免费体检、子女幼托费、疗休养等福利。

  (四)联系方式

  人事政策咨询人:李老师 秦老师 电 话:021-39225121

  网站技术咨询人:张老师 电 话:18217273639

  专业方向咨询人:详见附件表格
下载附件:附件:招聘计划汇总表.docx

  上海政法学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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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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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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