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云南漾濞县2020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漾濞县2020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漾濞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20〕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漾濞县的中国公民。

  2.持有漾濞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大理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县申请人相同。

  3. 驻漾濞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 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大理州范围内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七)漾濞县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春季:5月18日9:00至6月30日17:00(5月2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秋季:9月11日9:00至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漾濞县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认定。

  3.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认定机构相应现场确认点。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春季确认时间及地点:5月18日至7月10日17:00(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漾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2.秋季确认时间及地点:9月20日至10月16日17:00(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漾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见附件1,双击打印)。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漾濞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根据认定机构的有关公告查询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漾濞县教育体育局也会通过电话告知申请者本人。

  三、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 漾濞县苍山西镇平政巷37号(漾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咨询电话:0872-7523055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或现场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1-2全部下载.docx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漾濞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15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662468502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云南漾濞县2020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临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94)

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教师7名;临高县博文学校教师10名(详见附件1)。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试招聘教师10名(详见附件2)。

3.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67名(详见附件3)。

(二)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7名)

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核招聘教师7名(详见附件4)。

(三)引进省级学科骨干教师(4名)

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省级骨干教师4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化学1名(详见附件5)。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教育情怀,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队协作意识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健康心理等条件。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应聘人员须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教龄、业绩、荣誉、任职时间等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含)至2006年5月13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3.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相符(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附件7、附件12)。

4.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和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查验,并在核查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无法按时提供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省级学科骨干教师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学科及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等及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详见附件5)。

2.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从事应聘学段、学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该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职称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14日(含)),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4日(含)),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男不满45周岁(即:1978年5月14日(含)),女不满40周岁(即:1983年5月14日(含)),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5.个人业绩证明:近五年内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6.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引进办法

本次招聘引进办法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形式进行,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工作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采用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程序由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业绩材料评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各招聘环节的动态将以公告的形式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1.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0日12:00(共7天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58。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岗位条件填写、提交正确的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通知。

3.报名材料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8,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⑧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⑨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

⑩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学科骨干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9,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⑧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岗位条件所涉及的材料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⑨在编在岗教师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2024年5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5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对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四)笔试/业绩材料评审

1.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无需参加笔试或业绩材料评审环节

3.省级骨干教师

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评审专家组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业绩材料须核验原件,经审查属实后复印件留档,原件退回)

笔试成绩和业绩材料评审结果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须配合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档。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骨干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条件所涉及的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材料证书或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属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3.入围面试人员比例

(1)考试招聘引进学科教师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比例不足则按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省级骨干教师

根据业绩评审情况,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果和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面试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材解读、课堂组织等教学实践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体检环节。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招聘考引进各学科教师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业绩材料评审得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入围体检。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若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若业绩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和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须由考官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入围下一环节,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面试成绩将在现场公布,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招聘情况,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临高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于体检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后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的名额,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该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报考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个人档案,考察对象在考察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按考察要求提供完整材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统一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为3天。

(九)选岗

招聘岗位为含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且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选岗环节。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岗工作。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商定,并取得一致意见。

在选岗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相应核减。

(十)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五、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在编教师待遇,身份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合同管理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服务期限为5年,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及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服务期限为6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或就业不足一年工龄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在临高县教育系统内服务期不满6年(含试用期一年)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若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须按每服务少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计人民币壹万元缴纳违约金。

(二)人事关系

拟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或辞职。因个人档案问题和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

学校可提供周转房宿舍。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可依据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省级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上述政策由聘用人员向各职能部门申请后,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四)安家费

本次引进的省级骨干教师,凡签约6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者,试用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税前),安家费由县财政负担。具体标准为:

(1)正高级(特级)教师30万元;

(2)高级教师24万元;

(3)一级教师12万元。

如不满6年服务期(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须按照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给县财政部门。

已在海南享受过同类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六、经费来源

此次招聘涉及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划拨经费给县教育局,用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应聘人员须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如有发现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828103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和临高县博文学校2024年

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岗位表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24年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岗位表

4.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5.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

教师岗位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研究生教育学专业目录(2022年)

8.临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

9.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

教师报名表

10.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11.同意报考证明

1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天心区教育局仅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具体操作细则请查看《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在第二批次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即日起-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即日起-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证书获取方式请选择邮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
2.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仍须选择确认点。
户籍、居住证或就读学校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的,选择天心区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二)体检 
1.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天心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教育行政部门,不需本人领取。
2.天心区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阶段申请人可前往任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有指定医院体检结果均有效。部分体检医院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请申请人认真查看附件1,合理安排时间及体检医院。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再选择天心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东路23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
3.申请人在《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附件4)的指导下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办理,可于一网通办平台开启时间内正常上班时段带相关材料原件和电子寸照前往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东路23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办理。
 
(四)材料审查
1.天心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和邮寄状态,在同一批次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天心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tianxin.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天心区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五)证书发放
1.天心区教育局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EMS)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温馨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放入人事档案,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附件:
1.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4.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湖南省湘西州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受理州属范围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属地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

二、受理范围

1.泸溪县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泸溪县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县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 持有本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县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泸溪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四、认定材料条件及要求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  

五、认定时间

(一)网上申报为一年2次:

第一次:6170900- 6281700  

第二次:1014090010251700(暂定),具体以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为准。  

  1. 材料确认:

   第一次:710800 – 751700

第二次: 10280800 – 1111700(暂定)。

(三)其他事项:在材料确认阶段截止时,仍不具备认定条件的申请,当批次不予受理。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六、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见附件3),按要求制作好电子证件照和属地身份等材料PDF文件(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②“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击“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学历证书的核验,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击“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体检要求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泸溪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体检表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2.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基本时间段网上申报阶段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

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驻湘西高校在读学生的属地身份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律在后续材料确认环节上传到【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5)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时间不能重叠),没有就业的时间段就写“待业”。(如:2018.09-2022.06 XXX学校读书;2022.07-至今 待业)。  

6)申报提交后,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3.材料确认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直接进行材料确认。  

1)【学历/学籍证明】项目  

只受理《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毕业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见附件3)。  

2)【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目  

属“泸溪县户籍申请人”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泸溪县户籍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属“驻湘西州高校在读学生”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预计毕业时间”可看出2023年下半年在驻湘西州高校就读即可)。

属“泸溪县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确认点的,此项仅限上传以下三种材料之一:泸溪县居民的居住证双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驻泸溪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来泸溪县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在材料审核期间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提醒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申请人带齐相关申请材料于2024719:00—7517:30  地点泸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窗口”( 武溪镇屈望社区沅水湾)进行现场确认(早上900-1200 下午230-17:00

网报成功,请加QQ96296511进群后请将群昵称改为真实姓名,方便联系,后续工作我们将在群里统一公布。

3)经各环节审核无异议,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寄递送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4)发证时间。第一次颁发证书时间:8月;第二次颁发证书时间:12月(此时间内没有拿到证书的联系泸溪县政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窗口”:0743-4268753 0743-4265960)。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材料,掌握申报流程,准确无误提供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三)对需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附件:1.湘西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认定材料条件和要求

            3.《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及体检注意事项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7

湖南邵阳新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5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教育系统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履行教师相关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5.其他说明:

(1)岗位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2)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条件中岗位要求为“新宁考生”的,是指本人或配偶为新宁县户籍的人员。

(4)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它的为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我县编内教师。

(10)违约已辞职的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和2024年待分配的新宁县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11)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12)2022、2023年已参加我县教师招聘体检并合格后中途放弃的考生。

(1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56名。其中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40人,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局七楼可视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同】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历报告(在“学信网”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及格截图报名,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近期彩色免冠同底一寸标准证件照(红底或蓝底)四张。

⑤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本人户籍在新宁的,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b.配偶户籍在新宁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

(2)特别提示:

①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岗位填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岗位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三类,所有岗位在同一类别中相同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1)。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降至1:1)。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一证一单参加面试。

1.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宁县教育局六楼611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招聘计划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为40分钟,试教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考生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分别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

1.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人员必须提供报考所需的所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或者发现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选岗时间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政府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报名考试咨询电话:

0739—2563591 (新宁县人社局)

0739—4822950 (新宁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13487634652(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附件1: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附件2: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附件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山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5月。

应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5:00

应聘人员登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reda.gov.cn/)“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633-2959921)。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5: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9:30—5月18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08:30—5月25日0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reda.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以上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幼儿园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会计岗位专业知识、财务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至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后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2959921 

附件:1. 2024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

附件1: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