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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徽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徽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根据有关规定,我县负责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共三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陇南市教育局,认定的相关事宜及要求请参照《陇南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或电话联系咨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徽县的中国公民。

  2.驻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遵纪守法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健康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徽县人民医院。

  (六)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20年5月20日-8月3日。报名网站于2020年5月21日0时—6月6日上午9时30分关闭,进行系统维护,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网报时间。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的选择:

  网上申请在徽县进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都要选择“徽县教育局”。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承诺书内容及签名要清晰可见。

  (二)体检

  1.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持《陇南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本人一寸照片一张,在徽县人民医院自费进行教师资格体检,时间自行安排。

  2.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必须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和院方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20年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20年6月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幼儿园体检表需A4双面打印,小学及以上体检表需A3双面打印,下载地址:电脑登陆lnrsk002@163.com网易邮箱的文件中心下载,邮箱密码:12345678910,也可以从徽县教育局网址下载,网址:http://jiaoyu.gshxzf.gov.cn/,或直接到徽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索要表样。

  3、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1.我县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15日-8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非工作日除外。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徽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提供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驻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陇南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陇南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3对折)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原件(当次有效,照片处加盖医院骑缝章,检查结论处由医院出具结论。)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特别提示: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从今年起统一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2015年春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

  (四)证书发放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申请人于现场确认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后,微信关注公众号“徽县教育局”,拟认定人员公示结束后,凭本人身份证在徽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可选择自取、代领等方式领取证书。委托他人代领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委托家人代领的,可只提供户口簿(须能证明申请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归档保存,遗失不补。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中未涉及的事项及要求,参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和发布的公告执行。

  (四)徽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提交点联系方式:

  地点:徽县教育局人事股 (徽县城关镇金源广场徽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北侧)

  联系电话:0939-7522879。

附件1:陇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甘肃省徽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abc9c0d95b80b6b2b1061f4cbe750179.doc

附件2:幼儿教师资格申请体检表甘肃省徽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1764f0585a978f1786a539ae527f05e7.doc

徽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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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助力广大考生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进入候考室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请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备好个人证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入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具。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等物品,不穿戴或携带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雨伞、水杯等物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情况发生。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需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考生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本人的面试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面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后期的录音、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考生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等设备拍摄涉考内容,通过qq、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惩违纪作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业务咨询可联系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或我院(电话:0531-86162753、82598783)。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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