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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2020年全市普通话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潍坊市2020年全市普通话测试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恢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鲁教语函〔2020〕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

  县市区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缴费时间   缴费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潍城   6月15日
  6月16日
  潍城区利昌学校   6月4日、5日   潍城区利昌学校(东风街与利昌路交叉口以北200米路西)   张主任   5607907
  安丘   6月17日   安丘市职业中专   6月2日、3日   安丘市教体局602房间   韩主任   4221130
  坊子   6月18日上午   坊子区实验学校   6月3日   坊子区教体局一楼大会议室(郑营路526号)   于主任   7628186
  寒亭   6月18日下午   寒亭区第六中学   6月3日、4日   寒亭区教体局213室(民主街4401号)   惠主任   7251113
  高密   6月19日   高密中专(从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西门南侧第一路口进)   6月3日和4日上午   高密中专(从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西门南侧第一路口进)   姚主任   2537023
  昌邑   6月20日   昌邑市外国语学校   6月2日   昌邑市外国语学校西门,体育馆一楼大厅   郭主任   7212217
  昌乐   6月22日   昌乐县实验中学   6月3日   昌乐南苑小区西北门西侧昌乐社区卫生向西第三个门头房   吴主任   6239191
  寿光   6月23日   寿光世纪学校   6月2日   寿光世纪学校(校本部)南大门校门口   王主任   5220973
  奎文   6月24日   奎文区樱桃园小学   6月4日、5日   奎文区教体局二楼会议室(北海路与民生街丁字口以北20米路西)   任主任   6036060
  青州   6月28日   青州市民族中专   6月3日、4日   青州市民族中专中德大厦一楼收费处   陈主任   3866778
  高新   6月29日   高新区实验学校   6月1日、2日   潍坊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教育局咨询窗口   张主任   8861093
  诸城   6月30日   诸城市龙源双语学校   6月4日   诸城市教体局一楼   张主任   6087666
  临朐   7月1日   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培训基地
  6月3日、4日   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培训基地(县城朐阳16号,县朐山小学大门西侧)   白主任   3119980

  二、缴费方式
  考生须在所报考县市区测试点的指定时间内到缴费现场完成缴费,逾期没有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根据《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潍坊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潍财综〔2017〕24号)要求,自2017年6月开始,恢复我市普通话水平收费项目,学生每人次25元,其他人员每人次50元的标准收取(发改价格〔2003〕2160号)。
  三、考生考前准备
  1.准考证:请考生自行于测试前一个周内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网址即为报名网址(http://sdbm.cltt.org/pscweb/index.html)。
  2.健康通行码:电子健康通行码作为个人出行的电子凭证,是疫情防控查验的依据。考生可通过“爱山东”APP、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进行网上申请。
  3.其它事项: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可自行准备一次性手套。为保障考场安全,禁止考生携带消毒液与酒精;体温异常的考生禁止进入测试点,视为主动放弃参加本次测试。
  四、各县市区测试点考前准备
  各县市区测试点须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确保测试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开展。要认真学习落实《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恢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管理制度,做好消毒工作,合理引导分流考生。要认真准备测试设备,确保测试质量,选择配置较高、网络健全的机房作为测试场地,必要时同时开通2-3个测试场地,并严格按要求做好测试系统的装配工作。要每个测试室配备高清摄像,并保存数据三个月以上。要切实加强对测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考场管理混乱和考生违规舞弊等情况发生,在确保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做好测试工作。
  五、其它事项
  1.缴费可由他人代缴,缴费人须出示被缴费考生的身份证电子照片等个人信息。
  2.因潍城区报考人数较多,为合理分流考生、优化缴费秩序,故调整潍城区缴费具体时间为6月4日、5日的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也可以实现正常缴费。请报考潍城区测试点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避开人流高峰期。
  3.昌乐县测试地点进行再调整的可能性较大,为搭建与考生直接沟通的渠道,特建立“昌乐县2020年普通话测试QQ群”,群号799165731。仅限于报考昌乐县测试点的考生加群,且考生在加群时须备注姓名与身份证号。
  4.在特殊情况下,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测试时间或地点,请考生以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或地点为准。
  5.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准考证。
  联系人:董秀洁,电话:0536-8263500,邮箱:wfsjyjywb@wf.shandong.cn。
  特此公告。

潍坊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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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2026年“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即任教从教,加快推进教育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即墨区拟开展“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一批优秀教育人才充实到我区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90人(具体岗位选聘计划详见附件3),聘用学校为青岛市即墨区局属中小学。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2026届国家部分重点院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6届国家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青岛市初中起点免费师范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

4.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6年8月20日前取得);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报考高中学校的考生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

8.本科生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报考年龄相应放宽1岁。

(三)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8.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9.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测试、选岗及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有意报名者请务必于2025年12月24日前将《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mqjszp@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如 “高中语文教师张三”。网上预报名不进行信息反馈。

选聘部门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赴有关高校和在青岛市集中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现初步拟定时间、地点如下,如选聘站点有变化,相关公告将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发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在南京站报名的考生填写附件6,同“报名表”一起发送至邮箱jmqjszp@163.com。

日程安排表

选聘

站点

时间

地点

具体安排

备注

西安

2025年12月25日-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12月25日现场报名

12月26日初选

 

长春

2025年12月29日-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106

12月29日现场报名

12月30日初选

 

武汉

2026年1月5日-6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2楼招聘大厅

1月5日现场报名

1月6日初选

 

南京

2026年1月8日-9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思楼302

   1月8日现场报名  

1月9日初选

由学校8号门(位于学林路)进入,导航至学思楼,请填写并报送附件6。

青岛

2026年1月14日-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青岛市即墨区第三实验小学惠欣路分校(青岛市即墨区通北三路66号)

1月14日现场报名

1月15日初选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提前打印好);

2.身份证;

3.就业推荐书;

4.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网签的不需要提供);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需在有效期内);

6.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需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个人专业成绩证明材料(现在读高校入学以来完整的考试成绩单);

8.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未获奖的无需提供);

9.在校期间的任职证明(可由院校出具,未担任干部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5);

10.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请勿将任何原件装订在内。

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

(二)初选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发放初选通知书,组织初选。初选通过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初选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进入综合测试。初选结束后,根据初选成绩,各岗位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同等条件下,参考以下条件确定优先进入综合测试人员: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

2.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在校就读期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一年以上。

5.在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高中阶段曾在学科奥赛省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与所应聘岗位专业对口);或取得的其他所报考学科专业素养能力有效证书。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集中在青岛市即墨区进行,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模拟讲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选岗及考察体检范围。

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公布初选通知书编号)、综合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jimo.gov.cn)进行公告,请随时关注。

(四)选岗及签约

对综合测试通过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中选择不同学段的岗位需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选择高中学校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要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总成绩相同者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五)考察体检

人员选岗后根据所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等额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和体检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与具体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以从进入考察范围中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即墨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四、纪律

本次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本次选聘期间,相关公告信息均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jimo.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51262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1877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1.国家部分重点院校名单

2.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4.党员身份证明模板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6.入校申请

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甘肃省金昌市2026届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核公告

为做好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金昌市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定向培养的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17名。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配合, 统一开展考核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四)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在考察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七)已确定被高校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如个人不参加面试考核,须向金昌市教育局书面提交情况说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无故不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违约。

四、考核程序

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3:00-5:00。

地点:金昌市教育局一楼108室。

考核对象根据《公告》要求,填写《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考核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核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核小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核

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

地点:金昌开放大学(金昌市教育局后楼)

面试时间为15分钟(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专业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的考核对象需加试5分钟的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为考核对象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签订协议根据考核对象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协议时因考核对象主动放弃签约岗位的,视为违约,不再单独安排就业岗位。签订协议时因考核成绩并列影响择岗的考核人员可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择岗并确定签约对象。经金昌市教育局和培养高校同意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签订的《金昌市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补充协议》执行。

体检考察统一组织签约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协议。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拟聘用对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中重点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方式包括审核拟聘用对象人事档案、查询信用报告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备案聘用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负责省属公费师范生公示和备案聘用工作。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路11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金昌市教育局 张老师  0935-8216891   18609458038 

附件1.考核对象名单.xlsx

         2.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xls

金昌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强市,服务钦州市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教育人才支撑,及时补充钦州市灵山县中小学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学、职校教师84个岗位共135名,名额分高校批次招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二、招聘对象

  2026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7日至2007年12月17日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七)除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5年12月17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5年12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公费师范生教师);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有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的时间和安排如下表:

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招聘场次安排表

序号

高校招聘场次

报名方式

招聘地点

备注

1

广西师范大学

线上预报名: 2025年12月17日8:00至

2025年12月26日18:00

雁山校区

 

现场报名:2025年12月27日8:30-12:00

2

南宁师范大学

线上预报名:2025年12月17日8:00至2025年12月26日18:00

武鸣校区

 

现场报名:2025年12月29日8:30-12:00

3

广西民族大学

线上预报名:2025年12月17日8:00至2025年12月26日18:00

相思湖校区

 

现场报名:2026年1月5日8:30-12:00

4

北部湾大学

线上预报名: 2025年12月17日8:00至

2025年12月26日18:00

滨海校区

 

现场报名:2026年1月7日8:30-12:00

提示:

1. 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并根据招聘日程时间安排自行前往相应考点应聘。

2. 按照招聘日程安排,此次招聘活动从首站开始放出全部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所有岗位招满即止,请考生自行酌情选择应聘考点。

3. 若实际招聘中出现较多岗位空缺等情况,将适时增设招聘站点。请及时关注钦州市教育局官网、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动态。

4. 现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当日公布为准。

(1)线上预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使用手机扫描《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线上预报名二维码》(附件6),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线上预报名后,须按现场报名方式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核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按照《安排表》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报名。

  2.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出示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内的,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已经线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只需现场核验材料即可,无须再进行现场报名,以免重复报名。每名应聘人员仅可选1个考点、1个意向岗位,不能重复参加不同考点的考试。

(2)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开展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改报本人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招聘机构将按《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招聘场次安排表》在相应的高校组织笔试、面试。

根据有关规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形式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教学(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讲)10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讲)部分占70分,专业答辩部分占30分。

  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须知:

  1.笔试须知。

(1)笔试考场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笔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4)考生笔试成绩将于当天笔试结束后面试前公布。

  2.面试须知。

(1)考生面试事宜在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备课室统一提供教材、笔、备课稿纸或考官组要求提供给同一岗位考生的备课器材,考生不可以自行携带上述物品。面试室提供普通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试教时考生仅能用粉笔在黑板上板书,使用黑板擦擦黑板,不可使用多功能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其他岗位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

(5)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除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暂放(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要关闭存放)。如违反此规定将非考试物品带入候考室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6)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科目顺序→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必须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11)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考核、体检

1.组织实施。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确定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公布。

  3.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工作原则上须于考核通知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考核工作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

  4.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要求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灵山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批准聘用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市教育局、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详见附件5。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本次专场招聘活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钦州市教育局、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灵山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6428351,6428848,13507775620,15007873358。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202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强市,服务钦州市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教育人才支撑,及时补充钦州市浦北县中小学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钦州市浦北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3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钦州市浦北县赴高校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二、招聘对象

2026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7日至2007年12月17日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七)除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5年12月17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5年12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有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1)南宁师范大学站线上预报名

12月17日8:00至12月23日18:00,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使用QQ或微信扫描《2026年钦州市浦北县赴高校招聘教师线上预报名二维码(南宁师范大学站)》(附件6),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线上预报名后,须按现场报名方式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其他场次报名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2)南宁师范大学站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12月27日8:30-12:30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一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2.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出示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内的,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已经进行线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需现场核验材料,无须再进行现场报名,以免重复报名。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开展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发放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改报本人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2025年12月27日—28日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组织笔试、面试。

根据有关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形式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教学(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讲)10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讲)部分占70分,专业答辩部分占30分。

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须知:

1.笔试须知。

(1)笔试考场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笔试,两证齐全才能进考场,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4)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当天晚上公布。

2.面试须知。

(1)考生面试事宜在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备课室统一提供教材、笔、备课稿纸或考官组要求提供给同一岗位考生的备课器材,考生不可以自行携带上述物品。面试室提供普通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试教时考生仅能用粉笔在黑板上板书,不可使用多功能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其他岗位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

(5)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暂放(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要关闭存放)。如违反此规定将非考试物品带入候考室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6)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科目顺序→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必须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11)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考核、体检

1.组织实施。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确定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总分(各评委评分总和)为准,高分胜出;若再出现分数相同时,师范类毕业生优先于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届毕业考生优先于往届毕业考生。确定考核人选后,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浦北县教育局官网公布。

3.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工作原则上须于考核通知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考核工作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

4.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要求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公示、聘用

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教育局、浦北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批准聘用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地点和安排

线上预报名

、现场报名

 

南宁师范大学站

2025年12月17日8:00-开始至2025年12月23日18:00止

 

线上预报名:可通过扫描附件6线上预报名二维码进行预报名

2025年12月27日

上午8:30-12:30

1.现场审核:现场和线上预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现场报名。

2025年12月27日

下午

笔试: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当天通知为准)

2025年12月28日

上午9:00开始

 

面试: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面试具体地点等事宜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告知

线上预报名

、现场报名

 

贵州师范大学

时间待定

 

线上预报名

、现场报名

 

云南师范大学

时间待定

 

 

六、有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活动从首站开始放出全部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所有岗位招满即止,请考生自行酌情选择应聘考点。

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市教育局、浦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gxpb.gov.cn/zfxxgk/zfbmgkpt/xzfgzbm/pbxjyj/)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详见附件5。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专场招聘活动。

(五)本次专场招聘活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钦州市教育局、浦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浦北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8212919。

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梧州学院专场)

为及时补充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振兴,经研究,决定组织梧州市相关学校赴梧州学院进行招聘。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招聘277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11:3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填报个人信息。

2.现场确认:2025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梧州学院体育馆前广场。

3.笔试:2025年12月27日下午14:30-15:15,梧州学院,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2025年12月28日全天,梧州学院,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性质、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附件2)。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须为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且未落实过编制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单位控制数内工作,可报考招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附件2)。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咨询电话联系。

9.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能提交教师资格证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及区内外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第一步,网络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11:3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填报个人信息。

2.第二步,现场确认。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在现场进行报名确认(每场招聘会只允许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提前下载《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填写完整,由本人现场签名确认。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12月27日9:00-11:30;

现场确认地点:梧州学院体育馆前广场。

4.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2026年毕业生:

①《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④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2)2024年和2025年毕业生:

①《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④《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场招聘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同时笔试成绩作废。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现场确认时只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未列入参加笔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不予返还,按有关规定销毁。

(6)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7)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8)报考“退役军人”单列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领取笔试通知书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并现场确认后,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梧州学院专场的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下午14:30开始。开考后迟到15分钟(即14:45后到场的)禁止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共45分钟。

2.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3.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总分值100分。

4.注意事项:考生只能选取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笔试,笔试时需携带《笔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进入考场,其它与笔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进笔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六)面试比例

经审核合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

(一)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职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组成。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梧州学院专场的面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08:0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自行准备,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外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经招聘单位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按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面试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表现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考生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

(七)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2.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3.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计0分。

4.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5.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七、考核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包括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等信息查询,一旦核实,将不予录用。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被考核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教育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单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发文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十、工作要求

(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梧州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梧州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774-3824791

梧州市苍梧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774-2671533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  咨询电话:0774-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0774-8230090

梧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4-384141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附件:1.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二维码(梧州学院专场).png

   2.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xlsx

   3.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

梧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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