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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州2020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2228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文山州2020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2228人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通知》(云教函〔2020〕76号)精神,现将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2228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普通教师岗位专项招聘人数2228名。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303名、义务教育教师岗位383名、普通高中教师岗位1413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129名。专项招聘人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下列四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专项招聘:

  1.乡镇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县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4.乡镇学校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紧缺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

  (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文山州对每个聘用人员一次性发放30000元补贴,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其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单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六)聘用人员可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文山州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以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云南教育网(www.ynjy.cn)、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文山州人社网(wszrsj.ynws.gov.cn)、文山州、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www.ynzk.cn)进行网络报名,由报考相关州、县(市)教育体育局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3.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共1科)。

  (四)资格审核

  由州、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对报考本州、县(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文山州教育体育局、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6月17日。

  笔试成绩查疑:6月17日—6月18日。

  公布成绩合格线:6月18日。

  资格复审时间、公布面试人员名单:6月19日。

  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资格复审地点见附件4。考生按要求持规定的证件材料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再从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面试地点见附件4。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须达到成绩合格线。

  八、考察(6月22日—6月26日)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6月22日—6月26日)

  考察合格人员由州、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及聘用(6月27日——7月5日)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服务与咨询

  各设岗县(市)和文山州教育体育局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韦老师,联系电话:0876—2143340。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张老师,联系电话:0876—3121014。

  西畴县教育体育局:田老师,联系电话:0876—3058008。

  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张老师,联系电话:0876—6627227。

  马关县教育体育局:韦老师,联系电话:0876—7122782。

  丘北县教育体育局:梁老师,联系电话:0876—4128487。

  广南县教育体育局:扈老师,联系电话:0876—5154906。

  富宁县教育体育局:朱老师,联系电话:0876—6125007。

  文山州第一中学:撒老师,联系电话:0876—2188781。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蓝老师、何老师0876—2190064,2191809。

  十二、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在有关部门签发聘用通知书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0876—2186307      

   各位考生:《2020年文山州基础教育学校教师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有细微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特殊教育–岗位序号为42、43、44、45、46、47、48、78、79、143、144、145、146、148、149、150、151、152、153、154、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的岗位,将“是否免笔试栏” “是”改为“否”。

      2.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岗位序号为41、76、77、80、87、88、89、90、91、110、147、155、245的岗位,将笔试开考比例栏“不限”改为“3:1”。

      3.小学–岗位序号为225的岗位,将笔试开考比例栏“不限”改为“3:1”,将“是否免笔试栏”“是”改为“否”,将民族要求“山瑶”改为“瑶族”,备注条件删除部分条件。

附件:

1.《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更正版).xls

2.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x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doc

4.资格复审地点面试地点.docx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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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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