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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2020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25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柳州市柳南区2020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259人公告

  为适应柳南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引进紧缺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5月21日(含当日)至2002年5月20日(含当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七)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暂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被招聘单位聘用的,先签订1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绿色健康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参加考试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0年7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2020年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须在7月15日前获得毕业证。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报考人员,专业和其他条件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岗位表》中“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列选“是”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7:00。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所需材料:(1)《2020年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2)身份证;(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2020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截止报名时间为6月3日17:00,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参照《岗位表》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当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确有需要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后,原则上可按1:2 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申请开考:(1)乡镇学校招聘的岗位;(2)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20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岗位;(3)招聘岗位已纳入柳州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岗位。

  3.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7:00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方式与  报名方式相同,招聘单位立即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期改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月4日17:00前,因开考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岗位的,由招聘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经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于6月5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招聘单位立即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期改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0年6月10日—11日8:00-12:00,15:00-18:00;

  2.地点:各招聘单位。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9:00—10:30;

  地点:柳州市柳太路柳工中学(名人大酒店斜对面)。

  (二)组织

  由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分值及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1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五)成绩公示

  2020年6月15日在柳南区人民政府一楼政务公开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考生也可于2020年6月15日-16日工作时间致电各招聘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六)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除携带水性笔及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信工具进入考场。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一)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零分或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7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招聘单位通知时间段进行审核)。

  3.资格审查地点: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建设绿化大楼一楼会议室(潭中西路68号)。

  4.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相片并签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小两寸照片1张等。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核、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执行。

  5.出现未通过面试资格初审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以报名表所填内容为准),在资格审查时,需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  主管部门同意,可在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报考人员为规避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虚假填写不在职状态,造成不能办理考核或聘用手续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7.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柳州市柳太路柳工中学(名人大酒店斜对面)。

  2.面试形式:音、体、美教师以试讲试教+才艺展示方式进行,其他教师以试讲试教+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由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到候考室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并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经核准开考且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考试当天结束后公布在柳南区人民政府一楼政务公开栏及考点。

  五、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教育局、柳南区政务公布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二)提交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柳州市柳南区编委会讨论通过,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招聘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此次公开招聘活动期间,将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四)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的岗位分为实名编制岗位和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两类。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1.招聘条件咨询电话:8:00-12:00,15:00-18:00 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3722641,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0772-2127121。

  点击下载>>>

  2020年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020年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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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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