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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招聘教师1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招聘教师110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现场双选会的通知》(桂教学生〔2020〕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于2020年5月30日在广西民族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教师110名,详见附件《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5月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岁。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正常毕业但因疫情影响毕业证书颁发延后的,从其规定,但不应超过规定的试用期时间)。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和取消聘用资格。

  (七)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详见《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5月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5月30日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乘地铁1号线到鹏飞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

  四、现场招聘程序

  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采取双向选择的招聘方式,接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其他列入广西一类本科招生的普通高校(含专业)本科毕业生报名。市直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的,可放宽到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30日9:00-11:30,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玉林市教育局招聘展位)。各招聘单位接受应聘、咨询,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

  (二)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玉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及用人学校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组,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三)进行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行核对。

  2. 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一定要科学佩戴口罩,扫码出入,并提前申请好健康码,以便验证。

  五、其他有关手续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2人及以上组成考核组,负责拟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林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待遇

  (一)标明“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教师纳入编制管理,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玉林市规定的教师待遇。

  (二)采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七、联系电话

  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75-2684011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775-3894851

  玉林高级中学  0775-2908015

  玉林市第一中学  0775-2080909

  玉林实验中学    0775-2850162

  玉林市育才中学  0775-3285669

  玉林市田家炳中学  0775-2689478

  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  0775-3890028

  玉林市第十一中学  0775-2083161

  玉林市福绵高级中学  0775-2211860

  玉林市新桥高级中学  0775-2453338

  玉林市大府园中学  0775-2698090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0775-2684866

  玉林市幼儿园  0775-2836376

  玉林市第二幼儿园 0775-2812350

  玉林市第三幼儿园  0775-2673236

  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0775-2660597

  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0775-6236679

  监督电话 0775-2685868
  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招聘教师110人公告附件: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5月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玉林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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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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