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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 《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 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 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 号)精神,结合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0 年工 作安排,决定开展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重庆市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 公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 应届毕业班学生及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的港澳台居民,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尚在有效期的港澳台 居民居住证,或在重庆市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持有港澳 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在重庆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 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 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 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 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 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 (渝教师发〔2016〕9 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 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 号) 执行。
  三、申请流程 
  (一)申报时间 
  重庆市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6 月 10 日 9:00–6 月 24 日 17:00。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 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认定所在区县的注意事项。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 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 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 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 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的教育部门。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 构。 
  3.“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 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 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 武警选择“居住地”。 
  4.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 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 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JPEG,彩 色白底,不大于 200k,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现场确认及体检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 定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核查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户籍材料(或学籍档案证明、居住 证)复印件 1 份。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1)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 民居住证或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通行证。当场核查,不提交复印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薄主页、本人页、 增减页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档案保管机构出具 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重庆市居 住证》原件。上述三项材料需提交一种材料的复印件,1 份。 
  (3)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 料原件,1 份。此件需上交现场确认机构。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 不提供。特别提示:
  (1)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 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 申请人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账号、核验学历,无法自动 验证的及时在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
  (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 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登记照 1 张。照片为正规证件登记 照,应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身份证号码。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下载打印、本人签 名扫描后,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提交签名的纸质件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 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 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 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 
  7.首次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 确认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该生大学期间 成绩单,以及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需加盖就 读学院公章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2)本人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 A4 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 或者材料不全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8.现场确认时,根据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加统一体 检,体检报告仅限于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 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 件(2020 届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时到现场确认机 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 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 时进行信息更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专用密封袋,由 申请人在 15 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五、认定时间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见附件 1。
  六、疫情防控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 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错时错峰合理 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各项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以上安排未尽事宜详见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 门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 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 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 承担;
  (二)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 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向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 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 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伏建平(市教委师范教育处),60393048; 杨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86380492。 
 附件:1.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内  容 时  间 备  注
认定网上申报 6 月 10 日 9:00-
6 月 24 日 17:00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在“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
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
 
7 月 9 日完成 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不参与。
 
认定现场确认 6 月 29 日-7 月 3 日 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体检截止日期 7 月 8 日 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行安排
认定结论公布 7 月 10 日 登陆http://www.jszg.cq.cn/查询
证书办理 7 月 13 日-17 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不参与
证书发放 7 月 20 日-22 日 考生按时到现场确认机构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7 月 24 日前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区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地点
万州区 李老师 023-58241157 万州区白岩路256号(区教委四楼)
黔江区 黄老师 023-79222934 黔江电大(师范、进修校)
涪陵区 王老师 023-72860395 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中心4楼)
渝中区 曾老师 023-63835424 渝中区行政服务大厅(渝中区和平路1号)
大渡口区 易老师 023-86192031 大渡口区教委人事科1202办公室
江北区 罗老师 023-67712949 江北区万兴一路8号(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9014办公室)
沙坪坝区 周老师 023-86055590 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20号)
九龙坡区 邱老师 023-68788513 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9号(汇景苑)2楼
南岸区 蔡老师 023-62805305 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2号楼3楼
北碚区 曾老师
周老师
023-60308126 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北碚区光荣村199号(北碚区胜利路竟发购物中心旁上行50米,电话:68296161)
渝北区 李老师 023-67198125 渝北区汉渝路62号
巴南区 杨老师 023-66211239 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渝南大道200号)综合窗口
长寿区 陈老师 023-40250260 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
江津区 钟老师 023-47531862 江津区江津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205室
合川区 梁老师 023-42824178 合川区南津街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11楼1116室)
李老师 023-42895005 合川区钓鱼城办事处幽客路2号(合川区教师进修校综合楼412室)
永川区 张老师 023-49861008 永川枣园路26号,教委503办公室
南川区 王老师 023-81110585 南川区新华路5号区教委人事科(政府4楼)
綦江区 陈老师 023-85880846 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55号
大足区 艾老师 023-64382066 大足区教育委员会龙岗办事处北山路11号人事科1204室
潼南区 吴老师 023-44576039
023-44576128
潼南区兴潼大道42号区教委人事科
铜梁区 李老师 023-45678052 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109号(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荣昌区 杨老师 023-46787041 荣昌区教育委员会204室
璧山区 郭老师 13594644979 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410室(人民广场旁)
梁平区 丁老师 023-53239922 梁平区教委四楼401室 组织人事科
城口县 彭老师 023-59223728 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6号(县教委4楼)
丰都县 卢老师 023-70711226 丰都县政务大厅
垫江县 方老师 023-74669348 垫江教委人事科323办公室(桂溪街道书院街1号)
武隆区 杨老师 023-77726942 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65号(进修校三楼)
忠县 谢老师 023-54238330 忠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1013室
开州区 熊老师 023-52222591 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418室
云阳县 张老师 023-55138169 云阳县行政审批大厅四楼F17
奉节县 杨老师 023-56561107 奉节县行政审批大厅(奉节县永安街道诗仙西路108号)
巫山县 梁老师 023-57685507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712室
巫溪县 李老师 023-51511519 巫溪县马镇坝学府路60号(教委404室)
石柱县 廖老师 023-7337641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石柱附小旁)
秀山县 杨老师 023-76868800 秀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303室
酉阳县 张老师 023-75696885 酉阳自治县教委607室
彭水县 叶老师 023-78446010 彭水县教委人事科6-10
万盛经开区 罗老师 023-64183271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万盛经开区勤俭路12号)
高新区 龚青 023-68680603 九龙坡区含谷镇小学(新校区)(地址:九龙坡区新梧大道)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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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5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今年我县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段为6月1日至7月21日,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除外,系统在规定时间段都有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认定公告将在建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具体网址为:http://www.fjjn.gov.cn)和“建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上半年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认定时间段:6月1日至7月21日

①网上报名:6月1日至6月19日

②体格检查:6月1日至6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

③现场确认:6月24日至7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注:申请高中及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由市教育局认定)人员请关注三明教育网,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安排。为了便于联系,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加入QQ群“2024(上)教师资格认定群”,以便接收教师资格认定和领证等的实时信息,QQ群号697604381。

二、申请范围和对象

1.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建宁县户籍或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本县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建宁县教育局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建宁县教育局现场材料确认,报送三明市教育局认定。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我省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一般选择就读学校认定,也可回户籍地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注册网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栏,按照流程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建宁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个人承诺书。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系统提示扫码签字。  

3.选择考试形式。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4.核对信息。网上申请成功后,需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等是否正确。同时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体格检查

请在6月1日至6月21日(正常工作日),自行前往建宁县总医院体检站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站电话:0598-3987480)。体检表需要贴好相片,盖好医院钢印公章,最后部分要有体检合格结论、主检医师签字以及盖好“建宁县总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结果材料由教育局统一领取,申请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的纸质申请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现场确认。(乘车路线:乘7路、8路至公路港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四)颁发证书

审核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将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个人档案)。本人无法前来领证的,需在现场确认时告知受理人员,并且认真填写好《证书寄达详细地址》,我们将提供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地点:建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联系电话:0598-7971358。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还应提交《申请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书上申请人及代办人要签名。

2.照片。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确认点名称、姓名和认定学科。

3.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出生地非建宁县的申请人员请提交一份户籍证明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①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③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不能成功调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ntce.neea.edu.cn)。

7.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派出所要求提供教育局出具相关函,请提前到建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领取)。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由现场确认点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查存档。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附件:《申请委托书》

建宁县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申请委托书

建宁县教育局:

本人×××,性别×,身份证号为××××××,电话号码为××××××,申请种类、学科为××××。现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确认,特委托×××帮我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其身份证号为××××××,他(她)是我的×××,特此委托。(被委托人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特别提示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12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考生的准考证为准,以下事项须知晓:

1. 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仔细确认考点地址,合理安排考试期间的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按时进入候考室,以免影响考试。

2. 因考点车位有限,考试当日将无法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为避免因无法停车延误考试,请考生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3.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4. 不要携带各种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否则将按照作弊处理。考生要诚信考试,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 上午面试的考生请在进入考场之前吃完早餐,切勿空腹进入考场,以免因等待时间过长导致身体不适而影响面试。

6. 建议考生自带保温杯,正式面试之前适量饮水,以免口干舌燥而影响面试发挥。

7. 考生务必要注意细节问题。
细节决定成败。从历年面试情况来看,有不少考生参加教师资格面试不及格往往就是因为在众多细节方面丢了分数。

以下为大家总结考生在教师资格面试中常被扣分的九个细节。考生只要能够避免以下九个细节方面的丢分,通过面试几无悬念。

丢分细节一:仪表仪态不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
很多考生参加面试的时候穿了一身正装,好像要参加商务会议的商人。注意:老师不是商务人士。西装革履不适合参加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另外,特别提醒女生注意:长头发务必要扎起来,头发不能遮住眉毛和耳朵,同时不要佩戴任何首饰!

丢分细节二:一开场就说错话。
曾有考生一进考场就说到:“各位考生,上午好!我是1号考官……”有不少下午面试英语学科的考生,一开场就来了句“Good morning”。其实,这些口误往往是考生过度紧张造成的。建议考生在进场之前给自己进行积极的心理暗示,尽(jǐn)量避免口误造成的尴尬现象。

丢分细节三:试讲氛(fēn)围死气沉沉。
试讲的时候并没有学生,但考生要把考官当做学生,做到“此时无生胜有生”。有些考生由于过度紧张,面无表情,声音低沉,甚至反复卡(qiǎ)壳。如此一来,试讲氛围就显得死气沉沉。建议考生平常多做试讲练习。练习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面部表情和声音。试讲的时候务必要做到面带微笑、声音洪亮。

丢分细节四:没有体现过程性评价。
考生在试讲的时候必须要体现过程性评价。过程性评价是在教育、教学活动的计划实施的过程中,为了解动态过程的效果,及时反馈信息,及时调节,使计划、方案不断完善,以便顺利达到预期的目的而进行的评价。过程性评价≈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评价。很多考生在自导自演的时候只体现师生问答,并没有体现评价。如此一来必然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丢分。

丢分细节五:板书太乱。
板书是大家在讲课中唯一留在评委面前的东西。乱七八糟的板书必然会造成明显的扣分。清晰明了的板书则会让考官眼前一亮。板书一定要遵循言简意赅的原则,能用图表的尽(jǐn)量不写句子。板书尽(jǐn)量不写连笔字。

丢分细节六:仅用嘴巴互动,不敢直视考官。
互动,不能单纯地用嘴,肢体语言也很重要。在试讲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走位。考生在提问的时候,可以适当使用手势或向考官使眼色。考生整个试讲环节必须要体现与考官的眼神交流,否则将会造成丢分。

丢分细节七:笔顺写错。
考官一般会注意考生板书书写的笔顺。一旦被发现笔顺错误,必然会遭到扣分。如“方”字的正确笔顺为丶(点)、一(横)、𠃌(横折钩)、丿(撇)。“顷”字的第一笔为-(短横),最后一笔为丶(点)。

丢分细节八:出现说课的情况。
考生在自导自演的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无需向考官作任何解释说明。否则,试讲就变成了说课,违反了考试规定。

丢分细节九:讲错基础知识。
作为一名老师,最基本的要求是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如果考生在试讲的时候暴露出严重的基础知识短板,整个面试结果很有可能不及格。没有掌握好基本的专业基础知识是相当一部分考生的“硬伤”,也是众多面试失败考生的通病。

如何理解这种“硬伤”呢?例如,面试语文学科的考生在讲解生字词的时候把拼音讲错或将笔顺写错,讲解古诗词或文言文的时候连大概意思都没能翻译出来;面试数学科目的考生把公式讲错或者计算错误;面试英语学科的考生将语法讲错;面试音乐学科的考生试唱走调或弹错曲调……出现类似的问题往往都会被视之为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得不牢固。如果仅仅是个别失误还情有可原,但接二连三的失误往往就会导致整个面试的失败。

针对以上细节问题,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福建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非在编教师及产假顶岗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名及产假顶岗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语文产假顶岗教师1名(顶岗时间:202405-202410)。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教学经验工作者优先;

  3.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参照区非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mszxjw@126.com ,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05956622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公示校外公示栏;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

                                                                     2024年5月9日

福建省南平市社会考生普通话考试
2024年6月22日-23日南平社会考生普通话考试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南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6-14
2024-06-23
900人

南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甘肃省陇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4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陇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4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于5月9日至15日报名,5月25日、26日测试,报名人数500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陇南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4-05-09
2024-05-15
500人

陇南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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