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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的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的通告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已于2020年3月3日对外公布,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工作情况,现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工作,相关通告如下:

  •   成绩复核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25日

  •   成绩复核方式

考生对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向报考考区申请复核,各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复核结果由各考区进行反馈。

衷心感谢广大考生在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对有关考试工作调整安排的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通过门户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我市招生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23-67869200。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21日

 

附件:   重庆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联系方式

序号 机构名称 地  址 咨询电话
1 万州区教育考试院 万州区白岩路256号教委大厦三楼 023-58222120
2 黔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黔江区城西街道武陵山路80号 023-79233722
023-79222436
3 涪陵区招办 涪陵区乌宝路三号教委小区 023-72226059
4 大渡口区教育考试中心 大渡口区钢花路848号 023-86192049
5 江北区教育考试院 江北区万兴一路八号区教师进修学院底楼 023-67872274
023-67854287
6 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 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20号 023-86056003
7 九龙坡区招办 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2-1-9号 023-68653621
8 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 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22号南岸区教委二楼 023-62839574
9 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 北碚区光荣村199号(北碚区胜利路竟发购物中心旁上行50米) 023-68862958
023-68863487
023-68296161
10 万盛经开区教育考试中心 万盛经开区勤俭路10号(教育局B栋104) 023-48271272
023-64183283
11 长寿区自考办 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33号 023-40252214
023-40244467
023-40253262
12 巴南区教育考试中心 巴南区政府6楼619室 023-66238003
13 綦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綦江区古南街道陵园路65号(实验中学上行50米左侧) 023-48665118
14 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发街29号 023-67814123
15 江津区教育考试中心 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336号(原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楼) 023-47559792
023-47576801
16 合川区教育考试中心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1、10楼) 023-42730591
023-42847593
17 铜梁区教育考试中心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民营街109号(区教委内) 023-45678043
023-45218474
023-45678040
18 永川区招办 永川区枣园路26号(永川区教委一楼) 023-49851362
023-49864071
19 大足区招办 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山路11号
(大足区教委北楼2201室)
023-81091027
023-64382169
20 荣昌区教育考试中心 荣昌区宝城路一段196号(区教委内102室) 023-46772576
023-46781498
21 璧山区招办 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新人民广场政府大楼2号楼319室) 023-41423408
023-41698447
22 垫江县教育考试中心 垫江县桂溪街道文化路79号 023-74669365
023-74669364
23 南川区招办 南川区公园路57号(南川中学内和谐楼四楼) 023-71423175
24 丰都县招办 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38号 023-70714013
25 开州区招办 开州区汉丰街道人和路5号(区教委3楼) 023-52991107
26 忠县教育考试院 忠县忠州街道滨江路36号(县教委3楼) 023-54247424
27 云阳县教育考试中心 云阳县大雁路170号(电教馆2楼) 023-55151831
023-55151816
28 奉节县教育考试中心 奉节县西部新区胡家社区桂圆路教委9楼 023-56561052
2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考试中心 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1号2号楼 023-73332156
3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办 酉阳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11号 023-75552601
3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办 秀山县中和街道凤栖北路139号附1号教委五楼 023-76662723
32 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 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渝中区较场口85号附3号)三楼 023-63809590
33 潼南区招办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93号 023-44557382
34 武隆区招办 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50号 023-77722456
35 梁平区教育考试中心 梁平区名豪商贸区6幢4楼(实验幼儿园旁) 023-53336199
023-53222651
023-53239339
3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考试中心
 
彭水县汉葭街道鼓楼社区7号(县教育考试中心4楼) 023-78492792
37 巫山县招办 巫山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师新村公交站西) 023-57690809
38
 
重庆师范大学 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师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2楼教务处) 023-65910321
39 重庆科技学院 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厚德楼H114 023-65022070
40 西南大学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教师教育学院 023-6825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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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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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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