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0年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现场确认受理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6月11日至7月31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时段内确定。其中,网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当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公告。

  二、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江西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江西省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赣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具体网报时间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报名。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并对外公布。 

  1.申请人应根据认定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 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6.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三)体检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为准。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在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附件: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政策咨询电话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政策咨询电话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负责部门

咨询电话

南昌市教育局

组织人事处

0791-83850350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社会事务审批服务处

0791-83987550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科

0791-85714049

南昌市新建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科

0791-83758482

南昌市进贤县教科体局

组织人事科

0791-85672785

南昌市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审批股

0791-83412932

南昌市东湖区教体局

教研中心

0791-86705229

18970976950

南昌市西湖区教科体局

组织人事科

0791-86597473

南昌市青云谱区教科体局

人事科

0791-88461821

南昌市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科

0791-88102097

南昌市湾里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办公室

0791-83764368

南昌高新教育事业管理中心

综合科

0791-88161057

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0791-83898105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

人秘科

0791-83950056

九江市教育局

政务服务科

0792-8983461

九江市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2-2662328

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2-6820657

九江市修水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审批股

0792-7761879

九江市永修县行政审批局

社会事务科

0792-7712680

九江市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处

行政服务股

0792-8371036

九江市都昌县教育体育局

政务服务股

0792-5195008

九江市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审批科

0792-4391005

九江市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2-7199299

九江市濂溪区教育体育局

行政服务股

0792-8566625

九江市湖口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2-6566528

九江市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18079227073

九江市浔阳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2-8126650

九江市瑞昌市教育局

行政许可科

0792-4200663

九江市武宁县教育体育局

政务服务股

0792-7705215

0792-2782016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行政服务中心

0792-3906302

九江市庐山西海经济发展局

经发局

13979285482

萍乡市教育局

政务服务科

0799-6888137

萍乡市莲花县教育局

人事股

0799-7211955

萍乡市安源区教育局

政务服务办

0799-6661595

萍乡市上栗县教育局

人事股

0799-3863615

萍乡市湘东区教育局

人事股

0799-3434220

萍乡市芦溪县教育局

人事股

0799-7550732

萍乡市开发区教育局

办公室

0799-6788300

景德镇市教育局

人事科

0798-8576307

景德镇市珠山区教育体育局

办公室

0798-2189580

景德镇市昌江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人事股

0798-8337023

景德镇市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8-6786619

景德镇市浮梁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8-2625311

鹰潭市教育局

人事科

0701-6229260

鹰潭市贵溪市教体局

人事股

15717014986

鹰潭市余江县教体局

人事股

0701-5888620

鹰潭市月湖区教体局

人财股

13870014831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

人事科

0701-6656223

赣州市教育局

师资科

0797-8391156

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

行政办

0797-8081079

0797-7305811

0797-7305812

赣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教研科

0797-8375125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社会事务管理局

0797-8165855

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办公室

0797-4441307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科

0797-6646561

赣州市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7-3339466

赣州市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股

0797-8731331

赣州市上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秘股

0797-7132572

赣州市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勤办

0797-3815580

赣州市安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股

0797-3729582

赣州市龙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行政审批股

0797-3559230

赣州市定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股

0797-4289628

赣州市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教师进修学校

0797-7162501

赣州市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股

0797-6839003

赣州市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师训办

0797-6336980

赣州市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股

0797-5203023

赣州市会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股

0797-5636541

赣州市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股

0797-2831255

赣州市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行政审批股

0797-5700889

赣州市瑞金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科

0797-2539316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师资科

0795-3997945

宜春市社会事务审批处

审批处

0795-3219795

宜春市袁州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师资股

0795-7028755

宜春市樟树市教育体育局

教师进修学校

0795-7313129

宜春市丰城市教育体育局

教师进修学校

0795-6422480

宜春市靖安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5-4658270

宜春市奉新县教育体育局

学习中心

0795-4629603

宜春市高安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5-5294519

宜春市上高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5-2509530

宜春市宜丰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5-2756061

宜春市铜鼓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5-8710527

宜春市万载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5-8823093

上饶市教育局

教师交流中心

0793-8219689

上饶市玉山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2117360

上饶市德兴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7588887

上饶市广丰区教育体育局

教育窗口

0793-2600018

上饶市横峰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5783025

上饶市铅山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7963812

上饶市广信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8444459

上饶市万年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3889654

上饶市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7416330

上饶市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8221354

上饶市弋阳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5900157

上饶市余干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3-3396063

上饶市鄱阳县教育体育局

教师交流服务中心

0793-6217759

0793-6777362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科

0796-8224865

吉安市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237931

吉安市青原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186075

吉安市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440352

吉安市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680574

吉安市峡江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187911

吉安市新干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2600131

吉安市永丰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123811

吉安市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638746

吉安市遂川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6326009

吉安市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5701290

吉安市安福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624668

吉安市永新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731137

吉安市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163719

吉安市井开区社会事业局

社会事业局

0796-8403010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师资科

0794-8263417

抚州市资溪县行政审批局

市场准入科

15307944387

抚州市宜黄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4-7662383

抚州市南城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4-7254936

抚州市金溪县教育体育局

综教股

0794-5269716

抚州市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审批股

0794-6661126

抚州市黎川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4-7503093

抚州市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教育股

0794-3611792

抚州市南丰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4-3318103

抚州市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4-6323246

抚州市东乡区教育局

教师交流服务中心

13879439362

抚州市临川区教体局

行政审批股

0794-8447766

抚州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社会事业局

0794-7069077

抚州市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

公共服务局

0794-7825301

新余市教育局

人事科

0790-6435568

新余市渝水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0-6239736

新余市分宜县教育文化体育局

人事股

0790-5882207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