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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宁市2020招聘教师14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常宁市2020招聘教师141人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 ]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为141名(含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70名,其中面向常宁户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2名)。其中高中教师99名,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19名,幼儿教师12名。岗位及要求详见《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4)。

  三、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方案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历,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此次报考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但录用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面向常宁户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年龄不超过25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常宁在岗特岗教师及在编教师;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⑤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⑥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人员;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招聘99名高中教师(由五所高中招聘学校自主实施完成招聘);第二批招聘42名初中、小学教师及幼师。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教育政务网、常宁手机报、常宁教育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公告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高中教师岗位:网上报名。应聘者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邮件标题名称:应聘学校及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发送到以下各校指定报名邮箱。(报名咨询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①常宁市第一中学:2320298096@qq.com

  ②常宁市第二中学:453847615@qq.com

  ③常宁市水口山高级中学:157050355@qq.com

  ④常宁市第六中学:1873160208@qq.com

  ⑤常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605303278@qq.com

  其他教师岗位: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cnjszp.hncnedu.com/)

  2.报名时间

  高中教师岗位:2020年6月6日上午8:00—6月12日下午5:30(期间不休)

  其他教师岗位:2020年7月20日上午8:00—7月25日下午5:30(期间不休)

  3.报名程序

  (1)考生下载填写《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考生确定报名信息后,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②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③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面向常宁户籍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小学教师岗位还须上传常宁户籍证明或户口本扫描件);④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报考"仅面向2020应届和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3)资格初审

  高中教师岗位:资格初审由各高中招聘学校负责完成,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其他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准考证发放

  高中教师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考试对象,在报名咨询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教师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定单位定岗)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②提供虚假信息及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计划原则上不低于1:3,如低于1:3,经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衡阳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四)考试

  高中教师岗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其他教师岗位考试为笔试一项。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所有岗位均考一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高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01-159):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高中教育学、高中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①高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汽车制造与检修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为本学科高中知识及大学基础专业知识;②其他高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初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211):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初中教育学、初中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小学教师不限专业类岗位(岗位代码301-312):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内容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知识,难度相当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小学教师英语专业类岗位(岗位代码313-314):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内容为高中英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小学教师美术专业类岗位(岗位代码315):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内容为初中美术知识。

  面向常宁户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小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316):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知识,占80%,难度相当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幼儿教师岗位(岗位代码401-407):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为幼儿卫生知识及幼儿教育相应教学素养知识,占80%。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需面试的岗位(岗位代码101-159、211、315、401-407)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的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其它不需面试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的体检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只限面向常宁户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小学教师岗位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

  ①高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汽车制造与检修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37、138、139、158、159):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的相关技能;试教内容为高中学科教材,试教时备课40分钟,试讲片段课,试讲时长30分钟。

  其他高中教师岗位:只考试教,内容为高中学科教材,试教时备课40分钟,试讲片段课,试讲时长30分钟。

  ②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11):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的相关技能。

③小学教师美术专业类岗位(岗位代码315):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的相关技能。

  ④幼儿教师岗位(岗位代码401-407):进行试教,内容为试讲相关教材(片段课)(试教过程中综合展示舞蹈、弹唱、绘画、语言表达四项技能)。备课40分钟,试讲时长共计15分钟。

  (2)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4.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高中教师岗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只考笔试一项的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笔试和面试两项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只考笔试一项的岗位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所有成绩均在常宁教育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高中教师岗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其他教师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常宁市人社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和常宁教育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3年(限定常宁户籍的岗位服务期不低于9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录用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录用时,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各招聘学校基本情况简介详见常宁教育政务网。

  常宁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www.hnchangning.gov.cn/cnjyzww

  七、咨询电话:0734-7245730(常宁市教育局人事股)

  八、监督电话:

  0734-7239177(常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7245725(常宁市纪监委驻教育局纪监组)

  0734-2676830(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九、本公告由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3: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4: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5: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6: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7:高中招聘学校联系表

点击下载:

附件1-4: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5: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6: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7:常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高中招聘学校联系表

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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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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