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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莆田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9号)和《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莆田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福建省及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莆田市;
  (二)莆田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莆田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莆田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及申请方式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部门审查确认后,县区汇总上报莆田市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部门认定。
  (三)在莆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无法返校的,建议直接在户籍所在地认定。
  (四)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莆田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可在我市各县(区)教育部门中择一办理;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由部队驻扎地所属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办理。以上对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受理县区审查确认后汇总上报莆田市教育局认定。
  具体认定事项请关注相关认定机构网站或电话咨询。

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仙游县教育局人事股 8395319   荔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2212325
城厢区教育局办公室 2691016   涵江区教育局人事股 6709212
秀屿区教育局人事股 5872810   北岸教育局人事股 5952913
湄洲岛事务局 5060303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9日。
  友情提示: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县区公告为准)。
  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认定机构(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安排如下:

受理县区 体检医院   受理县区 体检医院
仙游县 仙游县医院   荔城区 莆田市第一医院
城厢区 莆田市第一医院   涵江区 涵江医院
秀屿区 秀屿区医院   北岸 莆田市第一医院
湄洲岛 莆田市第一医院      
莆田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莆田学院教务处网站。

  友情提示:
  1、申请人应在体检当天早上8:00前空腹到指定医院集中登记(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费用由医院按其体检收费标准统一收取。体检结论确定时间跨度较长,为不影响教师资格认定,拟申请  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如果不在各县区认定机构(教育局)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的,视为无效。
  2、体检标准及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附件2)精神执行,友情提醒:因个人原因(如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体检表上所贴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申请人的照片需“三同”,即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贴的照片以及用于制作证书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4、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组织单位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三)现场确认(受理)
  1、确认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5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7日。
  2、确认地点:各县区教育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注意网报系统)
  (四)审核认定: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19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9日。
  (五)领证时间:2020年8月20日。
  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领证方式: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签领)或邮递到付。
 在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请关注认定机构门户网站和电话咨询,如有其他变化将在市、县(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栏通知。
  四、网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 2020年6月19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报名前应先进行实名核验,核验流程详见附件5: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实名核验功能。
申请人选择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注意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三)申报流程:
  本次网上申报,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实名注册→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内容→业务平台报名→填报信息→选择认定机构→选择现场确认点→上传电子照片→上传个人承诺书签名→核对信息→提交信息(注意“申报提醒”中有关现场确认事宜)→退出。
  1.实名注册。注册并实名核验成功后,注意完善个人信息中心内容,实名注册不受网报时间限制,申请人可提前将认定所需证件信息录入个人信息中心。个人信息中心包含六个模块: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须为本人现用手机号码)、教师资格考试信息(考试合格的将自动生成)、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本人已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普通话证书、学历学籍需核验成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请按照系统要求补全证书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
  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相应类型进行操作,补充完善学历证书信息,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以备机构人工核验。
  2.业务平台报名(2020年6月8日- 6月19日)。
   报名前请先浏览“须知”后点击报名。报名时请注意:
   (1)“考试形式”选择 “国家统一考试”。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2)网上认定机构的选择。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的县(区)教育部门。
  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莆田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请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辖地的县区(管委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莆田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选择受理的县区(管委会);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扎地所属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办理。
  (4)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扩展名只能为jpg,文件大小在200k之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电子照片必须与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5)上传个人承诺书签名。下载《个人承诺书》并完成其要求操作后,点击 “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6)通讯地址请务必填写现户籍所在地(户口本首页地址)+现户籍所辖派出所,格式如下:莆田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号(***派出所)。
  (7)提交成功后,您可在系统“业务平台”页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记录中查看认定状态。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8)报名结束以后,一定要点击“退出”按钮(网报页面的左侧)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报名结束前,申请人可以凭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陆密码和验证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修改后需点击“修改”方可修改成功。
  4.请申请人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网报操作详见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五、现场确认事项
  (一)时间:见上述时间安排。
  (二)地点:各县区教育部门确认点(注意网报系统)。
  (三)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应体现服役所在地,否则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役所在地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无法比对的应提供佐证材料。
  5.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9.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11.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涉及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和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务必保证所提供材料与网报系统所填证照信息一致。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服从各认定机构组织安排,关注公告中的各时间节点及通知,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措施,确保认定工作安全有效推进。
  2、申请人所提交证件需经过现场审核和系统比对,请务必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惩处。
  3、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为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请申请人认真按照本通告,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因操作错误或逾期办理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认定机构咨询。
  附件下载

莆田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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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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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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