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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县2020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19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温州苍南县2020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196人公告

  为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学校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173名、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1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0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2名。各学科具体岗位、名额(其中20名上挂锻炼一年)及学历条件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报考学前教育工作满5学年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小学语文、中小学体育、学前教育(全日制)岗位放宽至温州户籍,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中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电子商务、舞蹈、特殊教育等岗位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止2020年6日12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必须在我县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年的我县现任幼儿园长或教师,五学年时间计算到2020年7月30日,人员身份确认时间截止2020年6月12日。

  6.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小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对象,若具有学科相应专业且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可以为国民教育序列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对象须于2021年8月20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小学语文岗位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余岗位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职高电子商务、舞蹈岗位除外)。

  8.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是否师范类、所学专业、取得何种教师资格证(2021年8月20日前)】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特殊教育、心理健康、舞蹈、职高电子商务岗位要求对应专业。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每位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不得兼报。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20年6月10日8:00-2020年6月12日17:00。

  网址: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苍南教育(http://www.cncn.gov.cn/col/col1255479/index.html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12日18:00-2020年6月15日17: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

  时间:2020年6月16日8:00-6月17日17:00。

  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再次报名。

  4.缴费确认时间:

  时间:2020年6月17日18:00-2020年6月19日17:00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教育网、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0年6月20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5.打印准考证:7月2日9时~7月3日17时考生可以登陆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对象:已缴费确认后所有人员。

  2.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分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高中政治、历史、地理,初中社会、科学,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 科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职高电子商务,舞蹈等24个学科,内容包括报考对应学科中小学(幼儿园)专业知识、高校对应专业知识与教学理论等。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小数点保留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 5日

  上午:《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另见准考证(以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苍南人才网、苍南教育网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0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学生证和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在7月30日之前须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证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没有上述资格证明的本项可以不用提供材料,但需现场签订于2021年8月20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有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现场扫描二维码查询,不需开具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6、10、12月四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

  经苍南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查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试课资格;本人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查的,视作自动放弃试课资格。其空缺由该岗位从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六、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含上挂锻炼一年的岗位)及指标。

  入围小学语文岗位试课对象分甲、乙、丙三组分别进行试课。分组办法为:将试课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逐个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准考证号码为序(号码小者排前),以排名总序号交叉进行分组,如排序总序号为: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甲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1、X6、X7、X12、X13…,乙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2、X5、X8、X11、X14…,丙组试课对象组成为试课:X3、X4、X9、X10、X15…。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中学岗位试课内容为高中学科,其中初中社会、初中科学岗位试课内容为初中学科;职高电子商务、舞蹈岗位试课内容为职高专业学科)。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对象: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指标,按笔试成绩和试课成绩各占5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分并列的,以试课成绩高的优先,试课成绩也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同分对象进行再次试课,以本次试课成绩高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体检、考察办法: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3.体检、考察不合格缺额递补办法: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按试课成绩高者优先,试课成绩也是同分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也一样的,组织同分对象进行再次试课,以本次试课成绩高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教育网、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择岗: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择岗顺序按各学科岗位拟聘用人员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总分并列的,以试课成绩高的优先,试课成绩也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其中,小学语文甲组、乙组、丙组选择岗位分别由各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择岗,甲组、乙组、丙组三组同一名次的为同一择岗批次,同一择岗批次的3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如:每组第一名次为第一择岗批次,同一批次3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每组第二名次为第二择岗批次,同一批次3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以此类推,组与组(指不同组)之间的总成绩不作为择岗先后顺序的依据。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八、其他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2.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持报名系统打印的《2020年苍南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

  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4. 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或有其它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为幼儿园在职教师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三年内(截止2023年12月30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三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当年幼儿园年审不合格,并对出具证明人和幼儿园予以全县通报。

  5.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8月20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职高电子商务、舞蹈岗位在1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被招聘的毕业生于2020年8月2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并按规定参加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中小学岗位专业的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其中报考小学岗位大学专科专业参考《苍南县2020年教师招聘小学学科岗位相应专业目录》)。

  8.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62548,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苍南教育(http://www.cncn.gov.cn/col/col1255479/index.html)。政策咨询电话:周老师(64758543)、林老师(64758278)。

  附件:

  1. 苍南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 2020年报考苍南县学前教育岗位教师诚信承诺书

  3.2020年(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温州苍南县2020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196人公告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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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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