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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浦县2020中小学教师招聘1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合浦县2020中小学教师招聘133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为及时补充优秀教师,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我县决定通过专项招聘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中设岗133个,招聘教师133名,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合浦县中小学教师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

  2.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证书原件审核,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必须承诺在试用期(1年)内考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否则试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秀,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2020年合浦县中小学教师专项招聘信息表》(附件1)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计生审核等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浦县在职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信息和拟聘名单公示等均通过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3日9:00-6月9日16:00登录合浦县教师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hepujytyj/index.html#/index)进行报考,或手机微信搜索“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6月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为减少人员聚集性接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专项招聘不组织现场报名。

  (三)报考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0年6月3日9:00—6月10日16:00。

  招聘工作组将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报考系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情况。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四)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2020年6月4日9:00—6月10日16:00自行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每人5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6月11日12:00—6月12日16:00登录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须知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需使用)

  (五)开考比例

  县城学校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岗位招聘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了不开考岗位的考生,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可以在24小时内改报其他开考的岗位。改报后的资格审核办法和标准不变。不愿意改报的所缴考试费按原渠道退回。

  乡村学校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将通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依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笔试日期为2020年6月13日,面试日期为2020年6月14日。为确保招聘考试安全,全体考生务必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和合浦县三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提前做好准备;参加考试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和扫描个人健康码检查;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提供本地医院(南宁、北海、合浦)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证明。不符合防疫管理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象

  报考县城学校岗位的报考人员先参加笔试,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3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报考乡村学校岗位且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不超过1:10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1:10比例的,须先参加笔试并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合1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筛选条件,不计入总成绩。招聘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考生名单在笔试当天下午现场公布,考生可到考点查看。

  (二)面试

  1.面试考生名单

  县城学校和需要增加笔试筛选环节的乡村学校岗位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报考乡村学校岗位且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不超过1:10的考生,直接确定为该岗位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方式:试讲。

  3.面试需带证件:身份证、准考证。

  4.面试教材:由招聘工作组提供,考生不须携带。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面试时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成后现场公布。

  五、聘用

  (一)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聘人员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或没有笔试环节的另外加试。

  (二)考察、体检

  1.考察: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体检入围人选的考核工作,考核按德才兼备标准和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查看考核对象证件原件,再次核实其报考资格。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将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为1年,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必须考取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试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在北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合浦县教育局、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七、补充招聘

  经以上程序招聘后,如出现岗位空缺,将另外组织工作组赴广西区内相关高校或在合浦县内通过专场招聘会的形式继续进行补充招聘,请考生持续关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以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发布的为准,不对其他媒体转载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应聘者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在招聘过程中如遇到本公告未尽事项,以合浦县教育局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779-7293406、15807790996

  附件:2020年合浦县中小学教师专项招聘信息表

  合浦县教育局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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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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